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黃金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黃金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1990〕3號 1990年1月1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
黃金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加強對黃金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黃金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協調有關黃金生產、建設、地質、加工、銷售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具體工作由國家黃金局等單位承擔,不另增加編制。
國務院黃金工作領導小組由下列同志組成:
組 長:白美清(國務院副秘書長)
副組長:趙維臣(國務院生產委員會副主任)
童贈銀(人民銀行副行長)
徐大銓(冶金部副部長兼國家黃金局局長)
張宏仁(地礦部副部長)
成 員:白 潔(國家計委工業一司副司長)
夏憲民(國家計委國土司副司長)
彭家文(國務院生產委員會高級工程師)
董文超(人民銀行金銀司副司長)
汪興益(財政部工交司副司長)
焦 智(國家黃金局副局長)
黃崇軻(地礦部直管局副局長)
武 恭(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總經理助理)
黃玉珩(武警黃金指揮部主任)
崔德文(中國黃金總公司副經理)
汪宗榮(國家科委工業司副司長)
孫 樞(中國科學院資源環境局局長)
張書田(核工業總公司企管部主任)
周年山(公安部五局副局長)
特此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年一月十八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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