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16〕48號
2016年6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

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16〕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加強對有關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國務院決定成立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統籌協調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制定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任務、推進改革工作,研究解決跨部門、跨領域的改革重點難點問題,督促檢查重要改革事項落實情況。

二、組成人員

組 長:張高麗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樓繼偉  財政部部長

    丁向陽  國務院副秘書長

成 員:李曉全  中央編辦副主任

    連維良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顧朝曦  民政部副部長

    戴柏華  財政部部長助理

    張義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范一飛  人民銀行副行長

    顧 炬  稅務總局副局長

    馬正其  工商總局副局長

    袁曙宏  法制辦副主任

三、工作機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財政部,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准。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6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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