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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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的通知 國辦發〔2001〕94號 2001年12月1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第29屆奧林匹克
運動會組織委員會的通知
國辦發〔2001〕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辦好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領導成員及秘書長如下:
主 席:劉 淇 北京市市長
執 行 主 席:袁偉民 體育總局局長、中國奧委會主席
常務副主席:劉敬民 北京市副市長
副 主 席:李志堅 體育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于再清 體育總局副局長、國際奧委會委員
段世傑 體育總局副局長
蔣效愚 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張 茅 北京市副市長
秘 書 長:王 偉 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
組委會成員由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中國奧委會、北京市等有關方面人員組成,經組委會執行委員會決定,由組委會主席審批。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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