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成立國家會計學院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成立國家會計學院的通知
國辦函〔1998〕40號
1998年7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成立

國家會計學院的通知

國辦函〔1998〕40 號

財政部:

你部《關於組建國家會計學院的請示》(財人字〔1998〕26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通知如下:

同意成立國家會計學院,為國務院事業單位,由財政部代管,教學管理依託清華大學。請你部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國家會計學院的組建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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