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本溪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本溪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 國辦函〔2001〕74號 2001年12月1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本溪市
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
遼寧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報請審批本溪市城市總體規劃(1998年至2020年)的請示》(遼政〔2000〕130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通知如下:
一、原則同意修訂後的《本溪市城市總體規劃(2000年至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二、本溪市是遼寧省東部的中心城市,是以鋼鐵、化學工業為主的綜合性工業城市。本溪市的城市建設和發展要堅持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調整產業結構,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逐步把本溪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布局合理、環境優美的現代城市。
三、同意《總體規劃》確定的1526.7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範圍。在城市規劃區內,實行城鄉統一的規劃管理。要優化城市用地布局,積極開發新城區,努力改變人口和產業過分集中於老城區的狀況,逐步形成一個中心(主城區)、兩個副城(石橋子、北台)、四個邊緣組團(南芬、歪頭山、火連寨和下馬塘)的城市布局結構。
要進一步完善各級城鎮功能,以主城區為中心,以瀋丹鐵路和公路、沈本一級公路等交通線為軸線,形成層次分明、規模適度、布局合理的市域城鎮體系。在市域城鎮體系規劃指導下,做好縣域城鎮體系規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四、嚴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設用地規模,節約用地,保護耕地。到2005年,城市市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06萬人以內,其中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控制在79萬人以內;市區規劃建設用地控制在83.2平方公里以內,其中主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58.6平方公里以內。到2020年,城市市區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27萬人以內,其中主城區實際居住人口控制在80萬人以內;市區規劃建設用地控制在112.5平方公里以內,其中主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69.9平方公里以內。
五、加強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要優化和完善主城區路網結構,形成四縱三橫的主幹路網,積極發展公共交通。要統籌規劃和建設給水、排水等基礎設施,重點解決老城區輸配水管網的改造工作。要充分重視城市防災工作,加強城市重點防災設施和災害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搞好市區內採煤沉陷區等災害性場地的監測和治理,建立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抗震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六、切實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本溪市是重污染城市,要加大對大氣和水體污染治理的力度。逐步調整工業布局和產業結構,改善能源結構,限期治理污染源,解決城市大氣污染問題。要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切實加強對太子河水源地的保護;採取有效節水措施,限制高耗水產業的發展;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提高污水處理率和回用率。要搞好主城區內工業區與居住區之間、河道與道路兩側以及山地的綠化,建設環城森林公園,提高城市的綠化覆蓋率。要加強對城市周邊山體的保護,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開發礦產資源。
七、重視城市風貌和特色保護。要加強對市域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劃定保護範圍,制定保護措施並嚴格實施。要充分利用本溪市山、水、洞、石的自然景觀資源,形成自然與人工相互融合的城市景觀。要加強對太子河沿岸等城市重要地段的景觀規劃。
八、嚴格實施《總體規劃》。《總體規劃》是本溪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要抓緊編制詳細規劃,深化有關專業規劃,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法規,強化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包括各類開發區在內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市級城市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駐本溪市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支持本溪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本溪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本溪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通知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你省和建設部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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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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