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駐北京聯絡處改為駐北京辦事處的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駐北京聯絡處改為駐北京辦事處的函
國辦函〔1993〕46號
1993年7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駐北京聯絡處改為駐北京辦事處的函

國辦函〔1993〕46號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你們《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駐北京聯絡處改為駐北京辦事處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函復如下:

同意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駐北京聯絡處改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駐北京辦事處,歸屬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各省區市駐京聯合辦事處管理。具體事宜,請與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聯繫辦理。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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