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2009〕5號
2009年1月2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

商品過度包裝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20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減少商品包裝中的資源消耗,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社會零售商品種類的日益豐富,企業在努力提高商品內在品質的同時,積極改進商品包裝,對於進一步體現商品價值、增強商品市場競爭力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部分企業為提高產品價格,片面在商品包裝上做文章,主要表現為包裝層次過多、包裝空隙過大、選材用料失當、包裝物難以回收利用、包裝成本過高,甚至搭售貴重物品等。特別是近幾年來,月餅、茶葉、酒類、化妝品、保健食品等商品過度包裝之風愈演愈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有關部門對月餅等過度包裝問題進行了初步整治,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少數商品過度包裝問題仍比較突出。商品過度包裝不僅浪費資源、污染環境,而且導致商品價格虛高,損害消費者利益,擾亂市場秩序,助長奢侈腐敗現象,不符合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相違背,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從根本上加以治理。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抓緊制定完善標準、法規和政策,禁止生產、銷售過度包裝商品

  治理商品過度包裝要從源頭抓起。對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商品,要在滿足保護、保質、標識、裝飾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從包裝層數、包裝用材、包裝有效容積、包裝成本比重、包裝物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對商品包裝進行規範,引導企業在包裝設計和生產環節中減少資源消耗,降低廢棄物產生,方便包裝物回收再利用。質檢總局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加快工作進度,儘快制定出台《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法制辦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起草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為治理商品過度包裝提供法制保障。價格部門要研究完善遏制過度包裝的價格政策,財稅部門要研究完善促進包裝物回收利用的稅收政策。

  企業要嚴格執行商品包裝國家標準和法規,做到生產企業不生產過度包裝商品,流通企業不採購、不銷售過度包裝商品。有關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引導企業嚴格自律,端正生產經營態度,自覺履行社會責任。要加強包裝領域的技術創新,積極開發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減少材料用量、減少污染,提高包裝物的回收利用率,促進包裝業健康發展。

  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動員全社會抵制過度包裝

  商品過度包裝的根源在於不健康的消費理念和消費習慣。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廣泛宣傳過度包裝的危害性,大力倡導健康文明、節約環保的消費理念和社會風尚,動員全社會自覺抵制過度包裝和奢侈浪費之風。對於月餅等傳統節日食品,要在商場、社區、學校等重點場所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倡選擇經濟實惠、簡潔包裝產品,不購買過度包裝產品。各級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帶頭自覺抵制過度包裝商品。

  四、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檢查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要將治理過度包裝作為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工作的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務求取得實效。發展改革委要切實負起牽頭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監察、財政、商務、質檢、工商、價格、宣傳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共同做好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質檢部門要將商品包裝有關國家標準執行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工商部門要重點加強對商場、超市等場所執行商品包裝有關規定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生產、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有關部門要依法予以查處。鼓勵廣大群眾對過度包裝商品進行舉報,質檢、工商、價格等部門要認真做好舉報電話的值守工作,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適時開展專項檢查,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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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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