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浙江省部分沿海島礁命名方案的批覆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浙江省部分沿海島礁命名方案的批覆
國辦函〔1987〕101號
1987年12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浙江省部分

沿海島礁命名方案的批覆

 
國辦函〔1987〕101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九八七年五月十六日《關於浙江省涉及我國海疆範圍界線島礁的命名方案的報告》(浙政辦發〔1987〕320號)收悉。國務院同意你省部分沿海島礁命名方案。要做好方案中標準名稱的推廣使用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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