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市試辦國營外幣免稅商場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市試辦國營外幣免稅商場的復函 國辦函〔1988〕50號 1988年8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海南省人民政府
在海口市試辦國營外幣免稅商場的復函
國辦函〔1988〕50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建省籌備組一九八八年四月十四日《關於在海南經濟特區組建國營外幣免稅商品供應公司的請示》收悉。現函復如下:
一、國務院認為,在海南設立各種外匯免稅商店,主要是為了適應海南建設經濟特區,擴大對外開放的需要,現海南已有口岸免稅店和為華僑等五種人服務的免稅店,為出國人員服務的免稅店也正在準備設立,這些已能解決海南很大部分的需要。為了堅持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這幾種免稅店不宜改由海南經營,應繼續分別由中國免稅品總公司、中國華僑旅遊僑匯服務總公司和中國出國人員服務公司統一經營。
二、考慮到海南的實際情況,國務院同意,按照深圳特區的作法,在海口市試辦國營外幣免稅商場。具體事項,請你們與海關總署、經貿部、財政部商定。在試辦過程中,要加強管理,認真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避免產生漏洞。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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