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舉辦香港——北京汽車拉力賽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舉辦香港——北京汽車拉力賽的復函
國辦函〔1994〕32號
1994年3月2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舉辦

香港——北京汽車拉力賽的復函

國辦函〔1994〕32號

國家體委:

  你委《關於繼續舉辦香港——北京汽車拉力賽的請示》(〔94〕體摩字3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於1994年和1995年連續兩年繼續舉辦香港——北京汽車拉力賽。

  二、比賽涉及的賽程路線、攝像錄像器材、通訊設備及技術資料、進口專用車輛及零配件、外國和港澳記者採訪等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審批。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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