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國辦發〔1988〕35號
1988年8月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

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國辦發〔1988〕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自一九八四年成立以來,組成人員發生了較大變化,為了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由國務委員宋健同志兼任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並對委員會的其他成員作了相應的調整;國家環境保護局為其辦事機構,負責日常工作。現將環境保護委員會調整後的組成人員通知如下:

主 任 宋 健(國務委員)

副主任 黃毅誠(能源部部長)

      何 康(農業部部長)

 李緒鄂(國家科委副主任)

 陳光健(國家計委副主任)

 曲格平(國家環保局局長)

委 員 謝 光(國防科工委副主任)

 朱開軒(國家教委副主任)

俞 雷(公安部副部長)

魯 堅(司法部副部長)

劉仲藜(財政部副部長)

張漢夫(人事部副部長)

李伯勇(勞動部副部長)

張宏仁(地礦部副部長)

儲傳亨(建設部總規劃師)

張辛泰(鐵道部副部長)

林祖乙(交通部副部長)

何光遠(機械電子部副部長)

王汝林(冶金部副部長)

林殷才(化工部副部長)

康仲倫(輕工部副部長)

王曾敬(紡織部副部長)

鈕茂生(水利部副部長)

劉廣遠(林業部副部長)

傅立民(商業部副部長)

王品清(經貿部副部長)

何 光(廣播影視部總編室主任)

 何界生(衛生部副部長)

 嚴宏謨(國家海洋局局長)

張人為(國家建材局副局長)

李培傳(國務院法制局副局長)

李毅中(石化總公司副總經理)

沃廷樞(有色金屬總公司副總經理)

劉明璞(總後勤部副部長)

孫鴻烈(中國科學院副院長)

朱承修(新華社副總編輯)

李仁臣(人民日報社副總編輯)

王 晨(光明日報社副總編輯)

范敬宜(經濟日報社總編輯)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八月一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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