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2003〕34號
2003年4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履行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 〔2003〕 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3〕10號)以及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組成人員進行相應調整。現將調整後的名單通知如下:

組 長:黃 菊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馬 凱 (發展改革委主任)

    尤 權 (國務院副秘書長)

    周文重 (外交部副部長)

    熊光楷 (副總參謀長)

成 員:張國寶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志剛 (財政部副部長)

    牛 平 (安全部副部長)

    趙永吉 (公安部副部長)

    盛光祖 (海關總署副署長)

    甘國屏 (工商總局副局長)

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由發展改革委承擔。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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