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2019年勞動節假期安排的通知
←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2019年勞動節假期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9〕3號 2019年3月2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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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調整2019年勞動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本地區、本領域的勞動節假期調整落實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運力,加強旅遊服務,豐富產品供給,強化綜合調控,確保平穩運行。
三、勞動節期間,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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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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