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物流業降本增效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物流業降本增效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國辦發〔2016〕69號
2016年9月1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物流業降本增效專項行動方案

(2016—2018年)的通知

國辦發〔2016〕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發展改革委《物流業降本增效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9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物流業降本增效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


物流業是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產業,市場需求巨大,發展空間廣闊。加快物流業發展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加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的重點方向,是擴大有效投資、促進城鄉居民消費的重要手段,是消除瓶頸制約、補齊薄弱短板、提升國民經濟整體運行效率的重要途徑。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的決策部署,為解決物流領域長期存在的成本高、效率低等突出問題,大力推動物流業降本增效,推進物流業轉型升級,提升行業整體發展水平,更好地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根據《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4—2020年)》,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聚焦影響物流業健康發展的突出矛盾和瓶頸制約,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以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管理手段為支撐,以完善落實物流管理和支持政策為路徑,加快補齊軟硬件短板,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大力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物流資源配置,促進物流業跨界融合,建立標準化、信息化、網絡化、集約化、智慧化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社會物流運行效率。

(二)基本原則。

深化改革、協同推進。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力度,深化物流領域體制改革,打破制約行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統籌規劃和部門協同,形成政策合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問題導向、重點突破。聚焦突出問題出實招,找准薄弱環節補短板,率先在若干重點領域取得突破,夯實行業發展基礎,提升物流社會化、專業化水平。

市場主導、創新驅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企業創新的內生動力,鼓勵先進技術裝備應用,大力推進物流業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融合發展,推動業態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

聯動融合、全面提升。推動物流與製造、交通、貿易、金融等行業深度融合,提升物流綜合服務能力,優化整合產業資源,增強產業整體競爭力。

(三)主要目標。

到2018年,物流業降本增效取得明顯成效,建立支撐國民經濟高效運行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

——物流基礎設施銜接更加順暢。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蓋廣泛、便捷高效的物流基礎設施網絡,重要樞紐節點的物流服務功能更加完備,城鄉配送體系更加健全。

——物流企業綜合競爭力顯著提升。物流企業一體化運作、網絡化經營能力明顯增強,供應鏈管理服務水平大幅提升,形成一批技術先進、模式創新、競爭力強的綜合物流服務提供商。

——現代物流運作方式廣泛應用。多式聯運、甩掛運輸、共同配送等先進物流運輸組織方式加快發展,物聯網、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廣泛應用,物流業態、模式創新取得突破,信息化、標準化、集裝化水平顯著提升。

——行業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稅收、土地等政策支持體系更加完善,亂收費、亂罰款的狀況得到根本改變,物流一體化高效運作的體制機制制約基本消除,行業誠信體系進一步健全,有利於物流業創新發展的生態體系基本形成。

——物流整體運行效率顯著提高。全社會物流總費用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較2015年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工業企業物流費用率(物流費用與銷售總額之比)由2014年的8.9%降至8.5%左右,批發零售企業物流費用率由7.7%降至7.3%左右。

二、重點行動

(四)簡政放權,建立更加公平開放規範的市場新秩序。

1.優化行業行政審批。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要求,在確保企業生產運營安全的基礎上,清理、歸併和精簡具有相同或相似管理對象、管理事項的物流企業和物流從業人員的證照資質,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深入推進物流領域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先照後證」和承諾制,簡化辦理程序。適應物流企業經營特點,支持地方進一步放寬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登記條件,鼓勵物流企業網絡化經營布局。(交通運輸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海關總署、國家郵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6年底前完成)

2.深化公路、鐵路、民航等領域改革。優化公路超限運輸行政許可辦理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完善貨運司機誠信管理制度,研究解決司機異地從業誠信結果簽注問題。(交通運輸部負責,2018年底前完成)深化鐵路貨運改革,適度引入競爭,鼓勵鐵路運輸企業與港口企業、物流園區等開展合資合作。推動國家鐵路與地方鐵路有效銜接,提高鐵路資源利用率。支持鐵路貨運場站向綜合物流基地轉型升級,發展高鐵快運及電商班列等鐵路快捷貨運產品,提高鐵路物流服務質量。推動航空貨運企業兼併重組、做強做大,增強高端物流市場服務能力。鼓勵公路、鐵路、民航部門和企業整合資源,加強合作,開展一體化物流運作。(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牽頭,國務院國資委、中國民航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3.優化貨運車輛通行管控。指導各地開展城市配送需求量調查等前瞻性研究。對企業從事生活必需品、藥品、鮮活農產品和冷藏保鮮產品配送,以及使用節能與新能源車輛從事配送的,優先給予通行便利。合理確定配送車輛停靠卸貨區域。規範公路超限治理處罰標準,減少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商務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郵政局、國家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

4.推動貨物通關便利化。落實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推進「單一窗口」建設和「一站式作業」改革,提高通關效率。(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牽頭,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公安部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

5.提升行業監管水平。依託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動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強物流運行監測、安全監管等大數據平台建設,通過數據收集、分析和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高物流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公共服務能力。(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五)降稅清費,培育企業創新發展新動能。

6.完善物流領域增值稅政策。通過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試點,進一步消除重複徵稅,擴大交通運輸業的進項稅抵扣範圍,降低企業稅收負擔。(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結合增值稅立法,積極研究統一物流各環節增值稅稅率問題。(財政部、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根據增值稅立法進程推進)物流企業可按照現行增值稅匯總繳納有關規定申請實行匯總納稅,鼓勵物流企業一體化、網絡化、規模化運作。(財政部、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7.降低物流企業運輸收費水平。抓緊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調整完善收費公路政策,科學合理確定車輛通行費標準。(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貫徹落實《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取消營運車輛二級維護強制性檢測。(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8.規範物流領域收費行為。督促港口、鐵路、航空等企業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實行進出口環節收費目錄清單制,推進收費管理制度化、科學化、透明化。(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牽頭,質檢總局、海關總署、中國民航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6月底前完成)

9.調整完善相關管理政策。落實「互聯網+」行動要求,完善物流業相關管理政策,鼓勵企業開展創新。(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網信辦、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前完成)支持依託互聯網平台的無車承運人發展。研究完善交通運輸業個體納稅人異地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

(六)補短強基,完善支撐物流高效運行的設施和標準體系。

10.建立與現代產業體系相匹配的國家級物流樞紐體系。按照服務現代產業發展的要求和物流業圍繞節點城市、沿交通通道集群式發展的特點,結合「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研究編制國家級物流樞紐設施布局和建設規劃,運用大數據等先進信息技術,科學測算貨物的流量流向,兼顧存量、優化增量,布局和完善一批具有多式聯運功能的綜合物流樞紐,統籌推進公路、鐵路、水運、民航等基礎設施無縫銜接。(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牽頭,中國民航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

11.健全有效銜接的物流標準體系。綜合梳理各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加強不同領域、國內與國際標準間的協調銜接。根據行業發展需求,加快制修訂冷鏈物流、綠色物流等方面標準。培育發展物流團體標準,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和行業標準、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促進政府主導制定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的協同發展,構建體系完備、高效協調的新型物流標準體系。(國家標準委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中國鐵路總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前完成)完善物流服務規範,研究出台提高物流服務質量的相關意見。(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2016年底前完成)大力推廣托盤(1.2米×1米)、周轉箱、集裝箱等標準化裝載單元循環共用,鼓勵企業建立區域性、全國性托盤循環共用系統,在快速消費品、農產品、藥品等領域開展試點,支持開展托盤租賃、維修等延伸服務。(商務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2016年底前完成)加強各類物流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國家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12.構建高效運行的多式聯運體系。依託國際、國內物流大通道,加強繁忙區段擴能改造,支持主要港口、大型綜合性物流園區集疏運體系建設,着力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加快形成貫通內外的多式聯運網絡體系。大力發展鐵水聯運、公鐵聯運、陸空聯運等先進運輸組織方式,發揮鐵路、水運幹線運輸優勢。開展多式聯運、集裝箱鐵水聯運等示範工程,加強在設施標準、運載工具、管理規則、信息系統等方面的統一銜接,提高幹線運輸效率和一體化服務水平。(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國鐵路總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

13.完善城市物流配送體系。優化城市物流基礎設施布局,完善城市三級配送網絡。依託重要交通樞紐、物流集散地規劃建設或改造升級一批集運輸、倉儲、配送、信息交易於一體的綜合物流服務基地,促進幹線運輸與城市配送有效銜接。加強公用型城市配送節點建設,優化配送相關設施布局,引導倉儲配送資源開放共享。鼓勵中心城區鐵路貨場轉型發展為城市配送中心。支持城市末端配送點建設,大力發展智能快件箱。按照共享經濟理念探索發展集約化的新型城市配送模式。在有條件的城市研究推行「分時段配送」、「夜間配送」。(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牽頭,國家郵政局、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鐵路總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14.健全農村物流配送網絡。建立農村物流大企業聯盟,推動物流企業、電商企業和郵政企業、供銷合作社等充分利用現有物流資源開展深度合作,推動縣級倉儲配送中心、農村物流快遞公共取送點建設,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網絡。(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國家郵政局、供銷合作總社、交通運輸部、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加大對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和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的支持力度,促進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的雙向流通。(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七)互聯互通,建立協作共享和安全保障新機制。

15.促進物流信息互聯共享。推動物流活動信息化、數據化。依託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強信息平台接口標準的制定和推廣。(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結合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建立政府物流數據公開目錄,促進政府數據資源整合和開放共享。推動各類物流信息平台互聯互通,促進綜合交通運輸信息和物流服務信息等有效銜接。開展物流大數據應用示範,鼓勵政府、企業間的物流大數據共享協作,為提高物流資源配置效率提供基礎支撐。(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工商總局、稅務總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6月底前完成)

16.鼓勵信息平台創新發展。發揮物流信息平台在優化整合物流資源、促進信息互聯互通、提高物流組織化程度中的重要作用,扶持運輸配載、跟蹤追溯、庫存監控等各類專業化、特色化的物流信息平台創新發展,提供追蹤溯源、數據分析、擔保結算、融資保險、信用評價等增值服務。推動物流信息平台與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系統對接,增強協同運作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網信辦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17.完善物流行業誠信體系。依託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各類行業信用信息平台、專業化物流信息平台等,加強物流行業與公安、工商、交通、保險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建立物流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檔案,定期發布嚴重失信「黑名單」,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網站等及時向社會公開,完善物流企業及相關責任主體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牽頭,人民銀行、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工商總局、稅務總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

18.加強物流業網絡安全保障。加強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落實數據庫安全管理等各項網絡安全保障措施,明確網絡安全保障責任,保障數據信息安全。建立防範物流業網絡安全風險和打擊物流業網絡違法犯罪工作機制,保障物流業網絡安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八)聯動融合,構建產業鏈共贏新格局。

19.推動物流業與製造業聯動發展。結合「中國製造2025」戰略部署,鼓勵物流企業面向製造業轉型升級需求,拓展提升綜合服務能力,為生產企業提供採購物流、入廠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等精細物流服務,重塑業務流程,建立面向企業用戶的一體化智慧供應鏈管理服務體系,推動物流業與製造業協調發展,進一步降低產業物流成本。(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20.促進交通物流融合發展。加強物流服務設施和交通運輸幹線網絡的銜接,加強鐵路、港口物流基地與公路的銜接配套,推動建設一批專用鐵路、公路進港和引入產業園區項目,完善公路物流樞紐服務功能,解決樞紐布局不合理、集疏運體系不暢、信息孤島現象突出等問題,推動現代物流與交通運輸一體化融合發展,提高綜合效率效益和服務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中國鐵路總公司牽頭,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1.促進商貿業與物流業融合發展。加強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應用,探索「商貿+互聯網+物流」融合發展新模式,增強物流協同服務能力,提升物流服務質量和效率,降低實體商貿企業的物流成本。加強商貿企業現有渠道資源整合利用,滿足電商企業多樣化、分散化、及時性銷售的物流需求,延伸商貿業的服務鏈條,促進行業轉型升級。(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三、保障措施

(九)加大對重要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支持。

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相關方面建立重要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協調機制和綠色審核通道,並將物流基礎設施項目納入現代物流重大工程進行調度,加強橫向聯動、有機銜接,形成工作合力。(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2016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地方資金要通過現有渠道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多式聯運轉運設施、城鄉配送網絡、農產品冷鏈物流、物流標準化和信息化等物流項目建設,發揮政府投資示範帶動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商務部、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郵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十)完善落實支持物流業發展的用地政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綜合交通規劃、商業網點規劃中充分考慮並統籌保障物流業發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優化物流業用地空間布局,合理確定用地規模和強度,研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土地使用成本。相關開發建設須符合法定規劃要求,不得隨意更改。(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在《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修訂工作中,統籌考慮物流配送相關設施用地分類和標準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

(十一)拓寬物流企業投資融資渠道。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探索適合物流業發展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在商業可持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推動供應鏈金融服務持續健康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和上市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支持物流企業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籌集資金。創新投融資支持方式,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現代物流產業投資基金,支持重點企業重要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物流企業集團。(人民銀行、銀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十二)發揮好行業協會作用。

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在行業運行監測、標準制訂與宣傳推廣、職業培訓、行業自律、誠信體系建設、國際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引導支持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和服務創新,加強內部管理,提升物流服務水平,共同推動物流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國務院國資委、相關行業協會負責,持續推進)

(十三)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時限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及時協調解決政策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定期總結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適時開展政策實施效果第三方評估工作,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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