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嬰幼兒奶粉事件處置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嬰幼兒奶粉事件處置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08〕36號
2008年9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是一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召開會議進行部署。為進一步做好嬰幼兒奶粉事件處置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把處置嬰幼兒奶粉事件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親自抓、負總責。各地都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及時妥善解決有關問題,積極穩妥地做好嬰幼兒奶粉事件的處置工作。

  二、全力救治患病嬰幼兒。要落實免費治療政策,加強對患病嬰幼兒特別是農村和邊遠地區患病嬰幼兒的篩查。對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嬰幼兒奶粉患泌尿系統結石症的嬰幼兒給予免費檢查、治療,務求使患病嬰幼兒儘快恢復健康。免費治療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預撥墊支,中央財政對確有困難的予以適當支持。事件責任查明後,再按有關法律法規由責任企業賠付。衛生部門要統籌安排好醫院檢查力量,集中調集或購置B超等醫療設備,組織專家制定診療方案,加強技術指導,保證診斷檢查和醫療救治的需要。

  三、對奶製品進行全面檢查。在對嬰幼兒奶粉專項檢查基礎上,質檢總局負責組織開展對各種奶製品的質量監督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奶製品,生產企業應當主動召回,各級工商部門負責組織全部下架、召回和封存,並全過程監管,防止被不法分子轉移、銷售。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企業負責按照原銷售價格給予退貨,並如實登記,退貨損失由生產企業承擔。對合格的奶製品允許繼續銷售。

  四、對奶製品行業開展全面整頓。質檢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工商總局等部門負責部署,具體整頓工作由地方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質檢部門負責加強對奶製品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檢查,確保企業切實建立和執行原料入廠檢驗和產品出廠檢驗制度。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組織對奶製品行業進行整頓和規範,指導行業加強自律,提高產品質量,履行社會責任;並會同財政部門研究扶持生產的措施。農業部門負責加強對奶牛飼養和奶站的清理整頓和監督管理,規範生鮮奶收購秩序。工商部門負責加強對奶製品經營者的檢查,取締非法經營。奶製品加工企業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要幫助奶農擴大銷售渠道,要求企業按合同收購。農業部、財政部要研究對奶農的扶持政策,確保奶農利益不受大的影響,促進奶製品行業健康發展。要通過全面整頓,使奶製品生產和市場秩序有一個根本性的改觀。

  五、確保奶製品質量安全。質檢部門要向所有奶製品生產企業派駐監管人員,監督企業對進廠原料奶質量和各生產環節進行嚴格的檢查,對每一批出廠成品進行嚴格檢驗,對進出口奶製品嚴格執行檢驗檢疫制度,確保所有奶製品符合質量標準。

  六、保證奶製品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各地政府要組織企業擴大質量合格奶製品生產,增加貨源投放市場。商務部要會同各地加強對奶製品價格、產量、庫存、銷量、流向等情況的每日監測和監管,做好產銷銜接和區域調劑,確保奶製品供應,滿足群眾需求。

  七、依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對查出的奶製品質量安全問題,要徹底查明原因,依法懲處違法犯罪分子,對負有責任的企業、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領導幹部要嚴肅追究責任。

  八、加強宣傳引導工作。要正面引導輿論,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及時、主動、準確發布相關信息,讓群眾了解真實情況。奶製品質量檢驗結果由質檢總局統一發布,醫療救治信息由衛生部統一發布,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發布。要組織專家解疑釋惑,避免不實信息和謠言傳播。

  九、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密切關注社會動向,防止有人藉機製造謠言、煽動鬧事、嚴密防範、及時發現、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和危害社會治安等違法犯罪活動。在檢查、整頓和規範中要保護消費者利益,保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協調配合,狠抓工作落實,及時、果斷、有序、有效地解決好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國務院辦公廳

200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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