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
國辦發〔2022〕29號
2022年9月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22年/第27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
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
國辦發〔2022〕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商品過度包裝是指超出了商品保護、展示、儲存、運輸等正常功能要求的包裝,主要表現為包裝層數過多、包裝空隙過大、包裝成本過高、選材用料不當等。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5號)部署,認真推進商品過度包裝治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取得積極進展。但治理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尤其是隨着消費新業態快速發展,商品過度包裝現象有「捲土重來」之勢。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商品過度包裝治理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標準化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標準,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在生產、銷售、交付、回收等各環節明確工作要求,強化監管執法,健全標準體系,完善保障措施,堅決遏制商品過度包裝現象,為促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體系,相關法律法規更加健全,標準體系更加完善,行業管理水平明顯提升,線上線下一體化執法監督機制有效運行,商品過度包裝治理能力顯著增強。月餅、粽子、茶葉等重點商品過度包裝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顯著提升。

二、強化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

(一)加強包裝領域技術創新。推動包裝企業提供設計合理、用材節約、回收便利、經濟適用的包裝整體解決方案,自主研發低克重、高強度、功能化包裝材料及其生產設備,創新研發商品和快遞一體化包裝產品。充分發揮包裝企業在推廣簡約包裝、倡導理性消費中的橋梁紐帶作用,推動包裝設計、商品生產等上下游各環節踐行簡約適度理念。(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防範商品生產環節過度包裝。督促指導商品生產者嚴格按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生產商品,細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管理要求,建立完整的商品包裝信息檔案,記錄商品包裝的設計、製造、使用等信息。引導商品生產者使用簡約包裝,優化商品包裝設計,減少商品包裝層數、材料、成本,減少包裝體積、重量,減少油墨印刷,採用單一材料或便於分離的材料。(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商品生產者嚴格遵守標準化法要求,公開其執行的包裝有關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團體標準或企業標準的編號和名稱。(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引導醫療機構針對門診、住院、慢性病等不同場景和類型提出藥品包裝規格需求。引導藥品生產者優化藥品包裝規格。(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避免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督促指導商品銷售者細化採購、銷售環節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有關要求,明確不銷售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商品。加強對電商企業的督促指導,實現線上線下要求一致。鼓勵商品銷售者向供應方提出有關商品綠色包裝和簡約包裝要求。(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指導外賣平台企業完善平台規則,對平台內經營者提出外賣包裝減量化要求。(商務部負責)督促指導餐飲經營者對外賣包裝依法明碼標價。(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商品交付環節包裝減量化。指導寄遞企業制修訂包裝操作規範,細化限制快遞過度包裝要求,並通過規範作業減少前端收寄環節的過度包裝。鼓勵寄遞企業使用低克重、高強度的紙箱、免膠紙箱,通過優化包裝結構減少填充物使用量。(國家郵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行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推廣使用綠色快遞包裝。(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總局負責)督促指導電商平台企業加強對平台內經營者的引導,提出快遞包裝減量化要求。(商務部負責)督促指導電商企業加強上下游協同,設計並應用滿足快遞物流配送需求的電商商品包裝,推廣電商快件原裝直發。(商務部、國家郵政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包裝廢棄物回收和處置。進一步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鼓勵各地區以市場化招商等方式引進專業化回收企業,提高包裝廢棄物回收水平。鼓勵商品銷售者與供應方訂立供銷合同時對商品包裝廢棄物回收作出約定。(商務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清運體系,持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健全與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投放相匹配的分類收集、分類運輸體系,加快分類收集設施建設,配齊分類運輸設備,提高垃圾清運水平。(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六)加強行業管理。進一步細化商品生產、銷售、交付等環節限制過度包裝配套政策。加強對電商、快遞、外賣等行業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相關行業優先採用可重複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裝物,優化物品包裝,減少包裝物的使用。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國家限制過度包裝相關法律標準,將該項任務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及有關部署,及時掌握本行業過度包裝情況,建立提示、警示、約談等行政指導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郵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執法監督。針對重要節令、重點行業和重要生產經營企業,聚焦月餅、粽子、茶葉、保健食品、化妝品等重點商品,依法嚴格查處生產、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違法行為,尤其要查處鏈條性、隱蔽性案件。對酒店、飯店等提供高端化定製化禮品中的過度包裝行為,以及假借文創名義的商品過度包裝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壓實電商平台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其加強平台內經營者主體資質和商品信息審核並積極配合監管執法。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建立健全對電商渠道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常態化監管執法機制,依法查處線上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違法行為。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對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依法從嚴查處。加強對企業公開其執行包裝有關標準情況的執法檢查。適時向社會曝光反面案例。(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及時對落實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進展滯後的地區予以督促整改,對落實成效顯著的地區予以通報表揚。(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及時組織開展商品過度包裝治理進展情況社會滿意度調查。(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對寄遞企業進行過度包裝執法檢查,組織快遞過度包裝專項抽查,強化快遞包裝質量監督。(國家郵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支撐保障體系

(八)健全法律法規。研究推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法律法規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效銜接,進一步強化市場主體法律責任,提高違法成本。(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研究修訂《快遞暫行條例》,細化限制快遞過度包裝管理和處罰要求。(國家郵政局、司法部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修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地方法規。(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

(九)完善標準體系。制定食用農產品限制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明確水果等食用農產品過度包裝判定依據。(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按職責分工負責)適時修訂食品和化妝品限制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進一步細化有關要求。(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制定限制快遞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郵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修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標準,提出更適用的要求。針對玩具及嬰童用品、電子產品等領域,制定推行簡約包裝和限制過度包裝的推薦性國家標準,明確判定過度包裝的依據,引導包裝減量化。(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制定電子商務物流綠色包裝技術和管理方面的行業標準。(商務部負責)建立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面向產業集聚區開展包裝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試點,動態反饋和評估實施效果,不斷強化標準實施。(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十)強化政策支持。將商品過度包裝、快遞過度包裝執法檢查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執法檢查工作有序開展。(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可循環快遞包裝配送體系建設、專業化智能化回收設施建設等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完善政府綠色採購政策,進一步細化商品包裝政府採購需求標準,研究明確強制採購要求,發揮政府採購引導作用。(財政部負責)依託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部署開展快遞包裝綠色設計、低能耗智能物流配送等方面技術研發。(科技部負責)

(十一)加強行業自律。督促指導食品和化妝品生產領域主要行業協會定期向社會發布杜絕商品過度包裝報告,公布行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推廣簡約包裝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負責)加強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法律法規標準宣貫培訓,將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納入行業經營自律規範、自律公約,引導重點生產和銷售企業帶頭推廣簡約包裝,積極向社會公布商品包裝情況。(相關行業協會負責)

五、強化組織實施

(十二)加強部門協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指導、支持和督促力度,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家郵政局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會商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強化政策銜接,及時溝通進展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重大情況及時按程序向國務院請示報告。(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落實地方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商品過度包裝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組織實施,將治理商品過度包裝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抓實抓好,可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針對性配套措施。(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

(十四)加強宣傳教育。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積極開展限制過度包裝普法宣傳教育。通過報紙、廣播電視、新媒體等渠道,大力宣傳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標準和政策,加強正面宣傳,積極報道典型做法、先進單位和個人,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發揮媒體監督作用,加強對違法違規問題的曝光。鼓勵消費者綠色消費,購買簡約包裝商品。各級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帶頭自覺抵制過度包裝商品。(中央宣傳部等部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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