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口糧棉油糖和化肥農藥等商品政策問題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口糧棉油糖和化肥農藥等商品政策問題的通知 國辦函〔1994〕13號 1994年2月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口糧棉油糖
和化肥農藥等商品政策問題的通知
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內貿部、外經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
為保證國內市場供應,國務院決定對1994年進口糧食、棉花、食用油、食糖、化肥、農藥等商品在政策上給予適當照顧。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對小麥進口關稅實行零稅率,進口增值稅徵收後全部返還;中央進口小麥400萬噸,財政每斤補貼0.042元。對棉花進口關稅實行零稅率,進口增值稅徵收後全部返還;財政每擔補貼30.62元。對豆油進口關稅實行零稅率,棕櫚油進口關稅減半計征。對食糖進口關稅減半計征。對鉀肥、磷肥、尿素進口關稅實行零稅率,進口增值稅徵收後全部返還,如退稅後價格低於國內市場價格,則酌情少返還進口增值稅。對農藥和農藥中間體進口關稅實行零稅率,進口增值稅徵收後全部返還。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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