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對國家計委制定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對國家計委制定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的復函 國辦函〔1997〕68號 1997年12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對國家計委制定的《外商
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
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
進口商品目錄》的復函
國辦函〔1997〕68號
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海關總署:
國家計委制定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試行)和《國內投資項目
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試行)已經國務院同意。請海關對外公告執行。
附件:1、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試行)
2、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試行)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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