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工業普查領導小組等部門關於加強各級工業普查機構的請示報告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工業普查領導小組等部門關於加強各級工業普查機構的請示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85〕27號
1985年3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工業普查

領導小組等部門關於加強各級工業

普查機構的請示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85〕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全國工業普查領導小組、勞動人事部和財政部《關於加強各級工業普查機構的請示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關於加強各級工業普查機構的請示報告

 

國務院:

  最近召開了全國工業普查會議,到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的負責同志認為,國務院決定在一九八六年進行第二次全國工業普查十分重要,必須認真地搞好這次普查,保證質量,務求把普查數據搞得準確可靠。

  大家反映,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是普查機構問題。去年建立的各級普查機構的人員都是從有關單位借調的,隨着體制和工資改革的進行,各單位都要定員、定職、定崗位、定人,紛紛要把人抽調回去,借調來的同志怕被列為編外,也要求回原單位工作,普查機構面臨着散夥的危險。大家認為,這是個實際問題,建議採取以下辦法解決:

  一、各級人民政府工業普查領導小組下屬辦公室,配必要的人員編制。在完成工業普查任務之後,所配人員編制即行撤銷。

  (一)國務院全國工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五十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二十人左右(見分配表)。這部分人員從現有職工中抽調,並可分配一些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不從社會上招收。其工資、福利費等由工業普查經費開支。全國工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司局級機構;各地工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屬於哪一級機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由於普查工作不同階段需要的人有多有少,在工作繁忙時(主要是一九八五年和一九八六年),如需要另行增加少量的工作人員,可從有關單位借調,借出單位對他們的福利待遇等要與本單位在職人員同等對待;也可從各地、各部門離退休人員中臨時招聘一些工作人員。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各級工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編制的配備以及借調、招聘人員,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上述精神確定。

  二、國務院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業務部門(特別是各工業主管部門)的工業普查任務也很重,必須相應加強工業普查機構,配備一部分固定人員專門從事工業普查工作。

  三、關於工業普查經費,仍按國務院國發〔1983〕185號文件和一九八四年五月全國工業普查領導小組、財政部《關於第二次全國工業普查經費開支問題的暫行規定》辦理。各級人民政府工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編人員的開支問題,應按照本文第一條(一)款的規定辦理。

以上報告是否有當,請批示。

  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編制分配表

 

        國務院全國工業普查領導小組

                     勞  動  人  事  部

                    財     政     部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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