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2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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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2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2〕27號
2002年4月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

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2年

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2〕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2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二年四月九日

關於2002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和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關於2002年糾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糾風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繼續大力推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繼續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進一步擴大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制度的實施範圍。到2002年底,全國要有70%的縣級以上公立(政府、國有企業)醫療機構參加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其中所有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都要參加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藥品的中標價格與國家規定的零售價格之間的價差,在扣除醫療機構應得的藥品差價收入後,要有不低於60%的比例讓利於患者;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目錄的藥品(國家特殊管理的藥品除外)原則上都要實行集中招標採購,其他臨床應用普遍、採購量比較大的藥品實行集中招標採購的金額也要達到50%以上。全面落實衛生部等6部門下發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規範(試行)》(衛規財發〔2001〕308號)和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等7部門(單位)下發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糾辦發〔2001〕17號)等文件中的各項規定,公開招標程序、招標辦法和招標結果,規範操作,強化監督,堅決查處並糾正規避招標、違規操作、向投標企業亂收費以及不按規定向患者讓利等違紀違法行為。加大對藥品生產流通秩序的整頓和改革力度,積極推行GMP(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和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制度和生產准入制度,嚴肅查處藥品購銷中的商業賄賂行為,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藥品、發布虛假藥品廣告、非法經營藥品等違法行為。積極推行藥品的連鎖經營、集中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繼續降低藥品的「虛高」價格,完善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明示制度以及費用查詢制度。

(二)繼續抓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要繼續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一項制度、八個禁止」的規定。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地區,要加強對農民負擔情況的監督檢查,不得在改革前突擊收費和集中清欠,不得通過抬高收費基數加重農民負擔;未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地區,要抓好農民負擔預決算、監督卡和專項審計制度的落實,對提留統籌費的收取和使用情況開展一次專項審計,對村級財務公開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深入開展對報刊征訂攤派和農村用電亂收費、農民建房亂收費等問題的專項治理。全面實行村級集體訂閱報刊費用「限額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在2002年內制定村級集體訂閱報刊費用的限額或占村級管理費的比例,向社會公布並嚴格執行。建立健全農村電價監督管理制度,堅決糾正農村用電亂收費。對農民利用集體土地建設自用住房,除依法頒發的證照可收取工本費外,一律不得再向農民收取其他行政事業性費用。普遍推行農業稅收、涉農價格和涉農收費公示制,凡是按規定應該公示而沒有公示的,農民有權拒絕繳納。全面實行違反減輕農民負擔政策「一票否決」制度,對違反減輕農民負擔政策而引發嚴重群體性事件、惡性案件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其他事(案)件的縣、鄉,要嚴肅追究責任,給予其黨政領導黨紀、政紀處分。

(三)繼續開展治理公路「三亂」、治理中小學校亂收費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鞏固成果,防止反彈。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要全面清理整頓公路收費站(點),把撤除已超過批准期限、還清貸款或經營期滿的收費站(點)作為清理整頓工作的重點。繼續查處並糾正多部門上路執法和超範圍執法等問題。及時公布實現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名單,對已列入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名單後「三亂」問題又嚴重反彈的地區,要堅決從名單中撤下來,並責令其限期整改。繼續規範中小學校的收費行為,嚴禁中小學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範圍。實行「一費制」的農村中小學校,除按規定標準收費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費用;未實行「一費制」的農村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和收費項目收費。非義務教育階段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要嚴格執行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政策,嚴禁亂收費行為。堅決制止基層政府和任何部門、行業向學校攤派收費和「搭車」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要重點治理整頓向機動車輛的亂收費和向鄉鎮企業的各種攤派問題。繼續糾正違規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的不正之風。

(四)加強政府部門和行業的作風建設。各部門、各行業要按照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要求,規範行為,改善服務,多辦實事,切實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特別是經濟管理部門、行政執法監督部門和公用事業單位,要從領導機關抓起,以基層窗口單位為重點,進一步開展作風整頓,着重解決執法不嚴、辦事不公、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以及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認真貫徹實施中共中央頒發的《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切實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完善各部門、各行業的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把加強行業作風建設與推行政務公開和社會服務承諾制等緊密結合,不斷提高依法行政和規範化服務水平,努力創建文明行業。

二、抓落實的主要措施

(一)充分發揮主管部門的作用,切實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農業部、交通部、公安部、教育部和國家經貿委等部門,要分別對所牽頭負責的糾正醫藥購銷中不正之風、減輕農民負擔、治理公路「三亂」、治理中小學校亂收費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制定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各參與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國務院各部門要對本部門、本行業的糾風工作和行業作風建設負總責,結合實際提出指導性意見,認真行使對行業的監督職能,加強對下級政府相應部門行為的監督。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將召開全國糾風工作會議,對2002年的糾風工作進行具體部署。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各級糾風工作機構和專項治理工作牽頭部門要採取切實措施,把日常監督與重點檢查結合起來,確保各項糾風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糾正醫藥購銷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上半年將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情況開展專項檢查,並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21個地區進行重點監控,防止已取締的非法藥品集貿市場發生反彈。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要自下而上進行普遍檢查和重點抽查,重點檢查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中小學校收費「一費制」、村級集體訂閱報刊費用「限額制」和涉農價格、涉農收費公示制的落實情況。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要重點加強對節假日期間和「三亂」問題易發、多發地區的檢查,要對申報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以暗訪為主的檢查驗收。治理中小學校亂收費工作要重點對擇校生「三限」政策執行情況和春秋兩季學生入學收費情況進行監控。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要重點檢查基層單位、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確保中央和省兩級涉及對企業收費的各項規定得到嚴格執行。各項檢查工作要統籌安排,由專項治理牽頭部門制定檢查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工作要注重實際效果,重視抓正反兩方面典型,對檢查中發現的典型經驗,要及時總結和推廣;對違規違紀問題,要堅決糾正,並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追究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深入開展民主評議行風活動,加強對部門和行業作風的社會監督。民主評議行風工作要以經濟管理部門、行政執法監督部門和公用事業單位為重點,並逐步向基層延伸。2002年鄉鎮、街道(社區)參與民主評議的基層站(所)數量要達到30%以上。要緊緊圍繞轉變機關作風、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糾風專項治理以及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民主評議,注重實際效果。要把重點評議和日常監督緊密結合,不斷創新評議形式,改進評議方法,強化群眾監督。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將會同國家旅遊局在13個省(市)開展整頓旅遊市場秩序專項評議工作。

(四)加強領導,改進作風,確保各項糾風工作任務的完成。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糾風工作,落實領導責任制,並按照統一部署,抓好本地區、本部門糾風工作任務的落實。各級糾風工作機構要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基層,及時發現問題,加強工作指導。要把上級的部署和要求與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緊密結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重視調查研究,及時研究解決糾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要加強糾風工作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要增強法制觀念,依法開展工作,努力取得糾風工作的新成效。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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