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12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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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12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2〕25號
2012年4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關於2012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2〕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12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關於2012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以及全國糾風工作會議關於糾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現提出2012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2012年的糾風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着力解決社會反映強烈的一些行業領域亂收費問題,深入推進政風行風建設,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為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堅決糾正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問題。集中開展零售商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問題清理整頓,嚴禁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簽訂合同費、新品進店費、開戶費等不合法、不合規費用。規範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促銷服務費行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約定向供應商提供相應服務、開具發票並按規定納稅。嚴格執行零售商向供應商收費明碼標價制度,依法確定收費(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價格)、收費條件等。修訂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出台零售商供應商商品購銷規範,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交易。(牽頭單位:商務部,參加單位: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務院糾風辦)

  (二)堅決糾正物流領域亂收費和公路「三亂」問題。深入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依法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費、通行費標準偏高等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加快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加大公路收費和執法監管力度,堅決取締違法收費,督促限期整改違規收費並追繳所得。嚴肅查處涉路涉車違規執法行為,堅決糾正以罰代管、只罰不糾等問題。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提高車輛監測水平和通行效率。規範和降低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等農產品市場收費。(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參加單位:財政部、商務部、工商總局、公安部、國務院糾風辦)

  (三)堅決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亂收費問題。開展全國商業銀行收費專項檢查,深入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專項治理,清理規範收費項目,堅決取消不符合國家法規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合理確定收費水平,並逐項向社會公開。集中整治商業銀行在貸款過程中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不明碼標價等行為,嚴肅查處以貸轉存、存貸掛鉤、借貸搭售、一浮到頂等違規問題。修訂完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等法規制度,督促商業銀行嚴格落實收費明碼標價制度。健全投訴舉報和社會監督機制,及時受理舉報,切實保障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發展改革委、銀監會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參加單位:人民銀行、國務院糾風辦)

  (四)堅決糾正電信領域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集中整治違規收費、惡意誤導消費者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強行扣費、違規營銷、惡意吸費、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擴大範圍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規範電信收費行為,督促電信企業清理資費套餐,簡化資費結構,提高資費透明度,推動電信資費水平合理降低。完善電信企業服務承諾制度,督促電信企業公開服務內容,自覺履行承諾。加強電信服務質量監管,完善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強化社會監督措施。(牽頭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參加單位: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公安部、國資委、國務院糾風辦)

  (五)堅決糾正教育亂收費問題。集中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堅決制止以舉辦升學培訓班、跨區域招生、招「特長生」等為名的收費。嚴格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着力解決教輔材料散濫問題,堅決糾正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以及課堂內容課外補並收費等行為。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學校清理規範任務,嚴禁以改制為名亂收費。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合理確定學前教育收費標準。繼續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規範高校收費行為,禁止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中外合作辦學名義亂收費。強化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等教育經費撥付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牽頭單位: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參加單位:監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新聞出版總署)

  (六)堅決糾正涉農亂收費和侵害農民土地權益問題。深入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加強涉農收費監管,落實收費公示制,堅決糾正農村義務教育、計劃生育、農民建房、水利灌溉、農機服務等方面亂收費問題。深化面向農村基層組織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專項清查,嚴禁在農村基礎設施、農村公共服務、農業社會化服務等領域,以及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中,向村級組織和農民轉嫁攤派資金、強行抵扣、搭車收費等,建立健全向村級組織收費審核制度。規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糾正超範圍籌資籌勞、以資代勞標價過高等變相增加農民負擔問題。進一步完善財政獎補辦法,規範獎補範圍,提高獎補標準。加強對農村土地徵收徵用的管理,堅決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徵地、補償不到位、截留挪用徵地補償款等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牽頭單位:農業部,參加單位: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法制辦、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

  (七)深入推進政風行風建設。各部門、各行業要強化政風行風監管,健全職業道德規範,深入開展創建人民滿意的部門和行業活動,大力推行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規範民主評議工作,開展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和服務窗口活動,促進糾風重點部門和行業帶頭做好系統評議。全面推廣電台、電視台、報紙、網絡等多種媒體聯動的政風行風熱線模式,不斷拓展群眾反映問題、表達訴求和民主監督的渠道。

  同時,開展公務員考錄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堅決糾正和查處違反招錄規程、暗箱操作、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等行為。鞏固慶典研討會論壇專項治理成果,將清理規範博覽會、運動會納入專項治理範圍,堅決糾正違規舉辦活動行為。深化糾正違法違規徵地拆遷問題工作,嚴肅查處以非法方式強制徵地拆遷行為。堅決糾正保障性住房建設、配置等環節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騙購騙租、變相福利分房、利用職權侵占以及違規轉租、轉借、轉售、閒置保障房等行為。堅決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推行和完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制度,進一步規範診療服務行為,嚴肅查處濫檢查、大處方、亂收費、索要和收受紅包等問題。深入推進糾正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不正之風工作,推動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繼續加強對強農惠農富農資金、扶貧資金、救災救濟資金、住房公積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糾正資金分配、管理、使用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針對存在的其他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各地區、各部門要不斷完善糾風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糾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部門、各行業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細化任務,嚴格考核,確保任務落實。重點領域專項治理的牽頭部門要儘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意見,明確目標要求、工作重點、具體措施和工作時限,加強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各級糾風和發展改革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牽頭抓總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強化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重點領域專項治理工作,認真開展監督檢查,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層站所、營業網點等基層單位,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行政、以權以業謀私、與民爭利等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高度重視並支持新聞輿論和利益相關方的監督,對新聞媒體曝光和群眾舉報投訴的問題,要快速反應、及時處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要嚴肅查處,典型案件要予以通報或曝光。

  (三)健全考核評價機制。要把糾風工作考核與黨風廉政建設、政府績效管理和民主評議相結合,不斷提高糾風工作科學化水平。要以企業和群眾滿意度為評價標準,建立任務具體、責任明確、評價科學、獎懲分明的糾風工作評價機制。對因工作失職瀆職致使不正之風蔓延、造成嚴重後果的地方和單位,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推進相關改革和制度建設。要針對重點領域的亂收費問題,按照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收費與服務統一等基本要求,實行收費項目公示和聽證制度,完善相關制度和政策,建立深化治理的長效機制。要堅持深化改革,結合相關領域業務工作,着力突破體制機制性障礙,努力從源頭上解決問題。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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