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關於四個規劃辦公室第二次工作座談會情況報告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關於四個規劃辦公室第二次工作座談會情況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86〕84號
1986年10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

關於四個規劃辦公室第二次工作

座談會情況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86〕84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國務院上海經濟區規劃辦公室、東北經濟區規劃辦公室、能源基地規劃辦公室、三線建設調整改造規劃辦公室:

國務院原則同意國家計委《關於四個規劃辦公室第二次工作座談會的情況報告》,現轉發給你們。

國務院各規劃辦公室是為適應我國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而建立的區域性規劃機構,其中心任務是從國民經濟全局出發,根據地區特點,搞好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如何打破條塊分割,推動橫向經濟聯合,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探索經濟管理的新路子。各規劃辦公室在進行規劃和推動聯合過程中,要很好地協調部門之間、地方之間和部門與地方之間的關係,把地區經濟的發展與全國經濟的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各有關部門和地方要支持規劃辦的工作,加強聯繫,通力合作,提高區域經濟的規劃水平,充分發揮各經濟區的優勢,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六年十月三十日   

關於四個規劃辦公室

第二次工作座談會的情況報告

國務院:

一九八六年七月二日至五日,宋平同志主持召開了國務院上海經濟區規劃辦、東北經濟區規劃辦、能源基地規劃辦、三線建設調整改造規劃辦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第二次工作座談會。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體改委、國防科工委、經濟技術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也派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會議交流了工作情況,對「七五」計劃中存在的問題交換了意見,着重研究了如何進一步搞好區域經濟規劃工作問題。現報告如下:

(一)

自去年十月份四個規劃辦第一次工作座談會以來,各規劃辦按照座談會《紀要》和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根據各自的特點,做了大量工作。

上海經濟區規劃辦公室編制了經濟區煤炭產、供、運和集資辦電、郵電通信及服裝、陶瓷、自行車、罐頭四種輕工出口產品技術改造專項規劃;召開了二十六個城市的橫向聯合座談會;在組織二十七個行業聯席會議的基礎上,經濟區範圍內又建立了銀行、商業、外貿行業的廳局長聯席會議;進行了經濟區內河航運的系統調查;對納入國家「七五」計劃的太湖治理規劃的實施,進行了多方面的協調工作。

東北經濟區規劃辦公室重點抓了能源、交通和老企業技術改造規劃;繼組織東北電氣集團之後,又發展了新技術開發、一汽、鐵合金、碳素等一些新的大型工業集團和企業群體;對區內十四個重大聯合項目開展了工作;建立了農村發展、輕工、紡織、冶金、外貿、科技、統計等部門和行業的聯席會議制度;圍繞落實「七五」計劃開展了深入的調查研究,對計劃安排上某些不銜接、不配套、重複建設、布局不合理等問題,提出了調整和改進的建議。

能源基地規劃辦公室研究提出了基地後十年建設的若干設想,對基地的煤炭開發和外運,以及高耗能工業發展作了通盤研究;推動了有關地區對鄉鎮煤礦的調查研究和整頓;開展了晉東南—焦作、神木—東勝、準格爾等小區規劃;對綜合開發晉東南、焦作地區的集團項目的實施進行了協調。

三線建設調整改造規劃辦公室重點組織了三線企業調整方案的實施,抓了一批搬遷企業和改造項目的前期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和地區對攀西鋼鐵基地的建設方案和軍民結合生產新型紡織機械等進行規劃、論證;繼續組織一、三線企業,在共同開發資源、聯合開發重點產品、合作增產名優和出口創匯產品、促進電子元器件國產化、共同消化國外先進技術等方面進行廣泛的橫向經濟聯合。

此外,上海經濟區、東北經濟區和能源基地的規劃辦,還進行了經濟區發展戰略等一些重大問題的研究。

總之,各規劃辦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做了大量的規劃、聯合和協調工作,對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了積極的探索,為國家和計劃部門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意見。

(二)

實踐證明,國務院決定成立四個規劃辦是正確的,開展區域經濟規劃工作,積極探索經濟管理的新路子是十分必要的,其意義和作用已隨着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橫向經濟聯繫的發展,日益顯示出來。

一、各規劃辦是改革的產物,在實踐中又推動改革。各經濟區域內在歷史上就存在着比較密切的經濟聯繫;但在舊體制下,人為地割裂或削弱了這種聯繫,嚴重妨礙了區域經濟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能源基地的開發建設和三線企業的調整改造,在產業之間、地區之間以及產業與地區之間也需要統籌安排,協同動作。因此,需要進一步通過制定區域經濟的發展規劃,衝破條塊分割封鎖,發展橫向經濟聯繫。各規劃辦的建立,正是適應了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的這一客觀要求。

各規劃辦不行使行政權,不受部門利益、地方利益的局限,比較超脫,按改革的精神制定規劃,在規劃中體現改革。他們所作的區域經濟發展規劃,不論是綜合性的還是專題性的,都能打破條塊分割的格局,從國民經濟全局出發,根據經濟區的特點,按照發展社會化大生產的內在聯繫進行,因而解決了一些按舊體制難以解決的問題。例如,上海經濟區規劃辦通過太湖治理規劃工作,解決了有關省、市爭論了二十多年而沒有解決的問題,形成了各方面能夠接受的綜合治理方案。東北經濟區規劃辦通過能源交通建設規劃,對黑龍江東部、內蒙東部、吉林琿春、遼寧中部等小區煤、電、運建設的銜接問題提出了可行的方案。能源基地規劃辦在進行基地規劃過程中,開展了小區規劃,特別對晉東南—焦作地區的煤、電、水及高耗能工業的綜合開發建設提出了規劃方案,為國家在這一地區建立「集團項目」提供了依據,為進一步改革按條條塊塊安排項目、分投資的舊體制開拓了新思路。三線地區企業調整改造方案的實施和一、三線企業經濟技術合作的廣泛深入發展,將促進軍民結合,逐步改善生產力布局,形成新的綜合優勢。

二、各規劃辦的區域經濟規劃充實了國家計劃。過去編制全國計劃是以省級行政區劃和部門的計劃為基礎,並以部門為主來進行的,計劃安排下去往往七長八短,不夠協調,既不利於區域經濟的綜合發展,又割裂了國民經濟的橫向聯繫。各規劃辦比較接近省、市和基層,對經濟區的情況摸得比較清楚,站在國民經濟全局的立場上,深入調查研究地區經濟活動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本地區經濟發展上帶有戰略性和方針性的重大建議,並通過規劃,協調國家與地方、條條與塊塊之間的關係。他們前一段所提出的規劃和建議,已為國家計劃編制和經濟決策提供了許多重要依據和參考。在國家計劃下達實施過程中,各規劃辦通過規劃和協調工作,發現國家粗線條計劃安排上的不足,對一些重大問題提出調整和改進的建議,幫助國家、部門、省市進一步落實和完善計劃。今後隨着區域規劃工作的繼續超前進行,對經濟區中長期規劃以及一些重大項目的深入調查研究和論證,各規劃辦將發揮更大的作用,可以為國家提供科學的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方案,提出重大的經濟政策和措施,提供準確重要的信息,從而使整個國民經濟計劃更加充實、合理。

三、各規劃辦的規劃可以引導地區經濟的合理發展。各規劃辦成立以來,廣泛地組織有關地區、部門和社會力量對經濟區內的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地區優勢和主要問題進行了調研,並多方收集信息,進行綜合分析,逐步開展了向有關地方和部門提供規劃方面的諮詢服務。隨着工作的深入和中長期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科學性的提高,這種諮詢將對地方、部門制定計劃,進行經濟決策,引導地區經濟協調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現在越來越清楚地看到,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是國民經濟計劃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舊的經濟和計劃體制的一種改革。在目前新舊體制交替的情況下,開展區域規劃需要各有關部門、地方與各規劃辦同心協力,在實踐中積極探索,不斷提高規劃水平。

(三)

大家認為,四個規劃辦第一次工作座談會《紀要》中提出的各項任務是適宜的,是符合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各規劃辦要進行規劃、聯合、協調工作的指示精神的。在各項任務中,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是關鍵,要集中力量抓好。為了使各規劃辦更好地開展工作,發揮作用,會議商定了以下幾點意見:

一、各規劃辦搞中長期區域經濟規劃,要有重點地超前進行,規劃要從各自的實際情況出發,不強求一律,不面面俱到。要着眼於國家制定中長期計劃所急需和各省(區、市)共同關心而又為一個部門或一個省(區、市)解決不了的重大課題。規劃要以二○○○年為時限,其中「八五」計劃部分要細一點。規劃的內容要反映區域特點,突出科技進步,並要提出實施規劃的政策和措施。

各規劃辦規劃範圍內特別是三線地區,擁有一大批軍工企業,是發展國民經濟的一支強大力量,各規劃辦要把軍轉民、軍民結合問題列入工作日程,在區域規劃中通盤考慮,提出建議方案。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有關省(區、市)要把如何發揮軍工企業的技術優勢、設備優勢納入各自的計劃。

二、各規劃辦的區域經濟規劃要納入國家計劃工作程序。在全國計劃確定之前,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聽取各規劃辦的意見。對某些重要的區域性規劃草案,國家計委要認真組織討論,對於重大建設項目,要請有關規劃辦參與論證和審議。

三、各規劃辦要繼續推動橫向經濟聯合,着重研究跨行業、跨地區的經濟聯合中的政策性問題。

四、各有關部門和地區要積極參加和支持各規劃辦的工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各規劃辦提出的規劃建議,並體現在計劃中。各規劃辦在規劃過程中,要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區主動聯繫,經常溝通信息。

五、對各經濟區「七五」計劃落實中存在的外貿發展規劃和利用國內軍工技術力量與技術裝備生產民品等問題,準備在適當時機,由國家計委、國家經委牽頭,有關規劃辦、省(區、市)和部門參加,專門研究,加以協調。

此外,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各規劃辦的領導力量要適當加強,機構要逐步充實,增加一些有能力有經驗的年輕業務幹部;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增加一些經費,逐步改善辦公和生活條件。請有關部門和省(區、市)給予支持。

以上妥否,請示。

                           國家計劃委員會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