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關於長城破壞情況的調查報告的通知
← | 關於長城破壞情況的調查報告 |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關於長城破壞情況的調查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81〕34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1981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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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京、天津、內蒙、山西、陝西、寧夏、甘肅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
文化部、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關於長城破壞情況的調查報告》,已經國務院批准,現轉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一年四月十日
國務院:
遵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保護長城問題批示的意見,文化部和國家文物局於一九八〇年六、七月間共同派出業務負責幹部,分赴北京、河北、內蒙、陝西、甘肅五個省、市、自治區,對長城的破壞情況進行了重點調查。現將情況和我們的意見,報告如下:
一、長城破壞的情況
萬里長城是我國古代雄偉的建築工程,是中華民族寶貴的歷史遺產。據史書記載,有二十多個諸侯國家和封建王朝,都先後修建過長城,估計總長不止萬里,而是有幾萬里。由於年代久遠,許多地方的長城,現在只剩下了一些舊址殘跡,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問題嚴重的是:有不少本來保存較好的地段,近期內又遭到了人為的破壞。
河北省境內保存的二千四百多華里的明代長城,大都用磚石築成,是現存長城中修建得最為堅固的一段,是萬里長城中的精華部分。通過此次調查得知,其中只有百分之四十左右保護較好,城牆、敵台、關口等還基本完整,灤平縣沙口嶺一帶四十多華里的一段城牆屬於這種情況。破壞嚴重的約占百分之五十左右,大批的長城磚石被取下,大段的長城被拆毀,城垣支離破碎,敵台、戰台、馬道、垛口全部毀壞,在地面上只見處處殘磚斷壁。古北口二道河子安營寨、鐵門關、牆子路口等處的城牆就是這種情況。蕩然無存的約占百分之十左右。如像冷口、白洋峪口、鯰魚關一帶的長城,地面上只存了一點殘跡,有的連殘痕也沒有了。北京市轄範圍內三百六十六華里的長城,被拆毀一百零八里,約占總長百分之三十,加上自然殘毀嚴重,保存較好的至多也只有百分之五十左右了。
內蒙古、陝西、甘肅等省、自治區的長城大多是土築,自然殘毀的情況本已相當嚴重,加之人為的破壞,遺存下來的土築長城多被夷為平地。粗略估計,較為完好的已不到十分之一。陝西省的長城主要在陝北榆林地區府谷、神木、榆林、橫山、靖邊、定邊六個縣,幾乎全部破壞無存,城堡土墩的磚石,有的修公路時被墊作路基,有的公路直接修在長城上。府谷縣境內約一百九十里的長城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被破壞,目前保存較好的只有五里了。甘肅河西走廊的長城全部為土築(玉門關漢長城則是用流沙、石子、鋪紅柳枝條、蘆葦等修築的),由於地多是戈壁沙灘,黃土稀少,肥料缺乏,隨着人口增加,公社生產隊,挖長城平地,長城的黃土成了平地造田的原料和肥料的來源。敦煌玉門關漢長城是漢長城中保存得最為完好的一段,不僅城牆和烽燧大都保存了下來,兩千多年時放烽煙的積薪,一堆堆柴草也還完整地保存着,十分珍貴。過去由於人跡罕至,無人破壞,現在放牧和過往的人日益增多,破壞長城和積薪的情況也已相繼出現。
在內蒙與山西交界處用磚石修築的長城,雖然工程非常堅固,同樣也遭到了嚴重的破壞。清水河縣北堡公社至水泉堡一帶的長城,都是用條石和大城磚修築的。原來烽火台林立,城牆高大,甚為壯觀,由於連續不斷地大挖大拆,今天全縣三百多華里的長城除了烽火台的土墩子和極個別的地段還保存外,其餘全都被破壞了。當年的城樓被拆成一個個小土丘,高大的城牆被拆成一段又一段的土疙梁。其中原來非常雄偉的「鴻門口」,水泉堡一帶的長城,拆成了殘垣斷壁,大城磚和長條石几乎拆得一乾二淨,殺虎口一帶長城,不僅城垛被扒的蕩然無存,社員們還在城基上平地蓋房居住。
國務院公布為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三處長城遺址——山海關、居庸關八達嶺、嘉峪關,經過多年保護維修,早已向國內外開放。但就是這三處重點保護單位,破壞情況也曾相繼發生。長城的起點河北山海關,從關城到老龍頭的一段長城,一九七八年曾被生產隊拆毀蓋房,長城的終點——甘肅嘉峪關附近的土築長城,近年來也發生了被社員挖土墊圈、平地的事件。北京居庸關八達嶺,今年發現有拆毀長城磚石修建房屋、豬圈、廁所的情況。對此有關方面已進行制止,並作了處理。
根據調查來看,長城的上述毀損,許多是人為的。重大的破壞事件,多數都是在近十幾年內發生的。尤其嚴重的是調查組所到的地方,都碰到正在破壞長城的情景。有的正在挖基石,有的正在拆城磚,有的正在運夯土,有的正在用炸藥爆破。破壞者不是個別人,而是有領導、有組織的勞動集體。河北調查組到達建昌營公社時,正碰上太平大隊一副隊長率領人馬,拆除冷口西側城牆基石。公社還派有大車、拖拉機從冷口往回運磚。甘肅省調查組到達武威地區永昌縣北海子公社金川西大隊,調查這一段過去一直被認為保存得較好的長城時,發現生產隊長親自帶領全隊勞力,正在用炸藥爆破,把長城的夯土運去墊豬圈造肥和平地。
二、長城破壞的原因:
幾個調查組根據實地調查和在省市座談會上了解,長城破壞的原因,主要是受林彪、「四人幫」極左思潮的影響,在「文化大革命」「破四舊」中,一些幹部和群眾,把長城當成了「四舊」。同時也由於我們對保護長城的宣傳工作做得很不夠,許多人不了解保護長城的意義,把長城的磚石、夯土當成廢物來「古為今用」。甚至有人認為拆長城磚石蓋房子、修路是「廢物利用,就地取材」。山西偏關縣還在水泉堡開過用長城磚石修砌戰備洞的現場會,組織長城內外的人參觀學習,推廣經驗,使長城內外的群眾認為長城無用了,搶着拆長城磚石券窯洞、蓋豬圈、砌院牆、鋪地。
其次,是保護工作沒有落實。長期以來文物工作人員少、經費少,絕大部分縣裡沒有保護文物的專職幹部,有的即使在文化部門中設有個別兼職幹部也多被派去完成中心任務,文物業務工作根本陷於停頓狀態。經費又嚴重缺乏,出去調查、了解的差旅費都無處開支,對長城的宣傳和保護工作很難開展。
還有一些人認為拆長城算不了什麼,頂多批評批評、檢討幾句完事,如河北省興隆縣二道河子公社一黨支部書記幾次組織勞力拆長城,旁人勸阻不住,公社公安助理制止也不聽,目無法紀,知法故犯。
似此情形,如不迅速採取措施,立即予以制止,不用幾年時間,長城這一中華民族的驕傲、世界歷史的奇蹟將很有可能完全被毀。
三、保護長城的措施
萬里長城遭受嚴重破壞的情況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為了搶救這一偉大的歷史遺產,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1、加強保護長城的宣傳。建議有關省、市、自治區頒發保護長城的布告,在長城沿線的地區廣泛張貼。建議中央及有關省、市、自治區的報刊、廣播、電影、電視宣傳長城在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工程各方面的重大歷史價值和保護長城的意義,宣傳國家有關保護長城和保護文物的政策法令。使廣大幹部和群眾都認識到保護長城的重要性。進一步明確保護長城是當地各級人民政府、解放軍駐軍、人民公社、生產隊以及每一個公民的光榮職責,自覺的起來同破壞長城的行為作鬥爭。
2、進行長城普查,制訂保護規劃,進行重點維修。長城經行的地區遼闊,多達幾萬里遺址,當然不可能也不需要全部維修。但必須對現在還存在的部分採取「全面保護,重點維修」的方針。建議有關省、市、自治區組織力量,對所轄境內的長城進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弄清長城保存的現狀,定出保護長城的措施,把具有歷史、工程、軍事科學研究和參觀遊覽價值的長城地段和關隘、烽火台等切實保護起來。劃出保護範圍,樹立保護標誌,建立科學記錄檔案。
對具有重大歷史、工程價值和具備旅遊開放條件的長城關口,可根據具體情況有計劃地加以維修整理開放。
國家基本建設、城市規劃部門以及工農業生產單位,在長城線上進行工作時,要同文物管理部門共同研究,把長城納入規劃予以保護。
3、落實保護組織和經費。重點保護的長城地段,必須把保護的責任落實到組織或人。特別重要而又有開放遊覽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專門的保管機構。不設專門保管機構的地方,也要把保護責任落實到公社、大隊、當地駐軍、機關單位或保護人。並可以建立群眾性的保護組織。根據為旅遊開放需要和財力可能,落實保護和維修經費。
4、嚴肅法制。建議有關省、市、自治區,抓住破壞長城的典型事件,查清事實,嚴肅處理,擴大宣傳,加強教育。對那些明知故犯,屢教不改和帶頭破壞的單位、個人要繩之以法,除給以經濟制裁外,根據情節的輕重,還要給以行政、以至刑事處分。對積極保護長城與破壞長城的行為作鬥爭者,要給以表揚和物質獎勵。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有關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參照執行。
文 化 部
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
一九八〇年十月十三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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