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於在全國大中城市募集多餘衣被支援貧困地區請示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於在全國大中城市募集多餘衣被支援貧困地區請示的通知
國辦發〔1986〕80號
1986年10月1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

關於在全國大中城市募集多餘衣被

支援貧困地區請示的通知

 
國辦發〔1986〕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同意民政部《關於在全國大中城市募集多餘衣被支援貧困地區的請示》,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組織施行。

多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制定了許多優惠政策,撥出大批資金和物資,支援貧困地區,效果顯著。但是,由於客觀條件的限制和某些因素的制約,仍有少數地區經濟發展緩慢,群眾生活困難,缺衣少被。募集一些城市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多餘衣被,幫助一部分群眾解決困難,對發展城鄉人民之間團結、友愛、互助的新型關係,體現黨和政府對貧困地區的關懷,對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望各地從實際情況出發,做好這項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六年十月十一日

 

 

關於在全國大中城市募集

多餘衣被支援貧困地區的請示

 

國務院:

目前,我國一些貧困地區仍有部分群眾缺衣少被。但在大中城市中,許多家庭還積存一些多餘的衣被。如適當進行幕集,支援貧困地區,可以解決一定的問題。近年來,有些城市和地區曾進行過這項工作,效果很好。因此,我們擬於今年秋季在全國大中城市開展一次為貧困地區募集衣被的活動。具體意見如下:

一、募集活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實際情況統一安排。具體組織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開展募集的時間以及支援哪些地區等具體問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決定。各地募集的衣被,支援本省、區的貧困地區,京、津、滬三大城市募集的衣被,由我部與三市協商安排,主要支援全國少數最貧困地區。中央國家機關的募集活動,歸口北京市統一進行。近兩年已開展過此項活動的城市,這次是否再開展,由各市自定。

二、募集範圍只限於大中城市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不要擴大。堅持自願,量力而行,不搞攤派,不要攀比。

三、募集的衣被要求洗乾淨,整理好,不要太破。有傳染病人家庭的衣被不募集。

四、衣被的收集、保管、包裝和運輸等費用,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地方財政中解決。對募集的衣被,要嚴防挪用、多占、私分、調換等。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以上意見如同意,請批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實施。

                            民 政 部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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