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紡織部、國家計委、國務院生產辦關於嚴格控制棉紡、毛紡生產能力和加強化纖生產能力管理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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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紡織部、國家計委、國務院生產辦關於嚴格控制棉紡、毛紡生產能力和加強化纖生產能力管理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1992〕4號
1992年1月2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紡織部、國家計委、國務院生產辦

關於嚴格控制棉紡、毛紡生產能力和加強

化纖生產能力管理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199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紡織部、國家計委、國務院生產辦《關於嚴格控制棉紡、毛紡生產能力和加強化纖生產能力管理的意見》,已經國務院批准,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關於嚴格控制棉紡、毛紡生產能力和

加強化纖生產能力管理的意見

國務院: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紡織工業得到了迅速發展。主要產品的生產能力和產量都有了大幅度增長,花色品種和質量有了較大提高,為國家積累資金、出口創匯和美化人民生活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近幾年來,出現了「棉紡熱」、「毛紡熱」。有一些地區和部門無視國家對棉紡、毛紡生產能力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的規定,不按審批程序和權限辦事,在國家計劃外盲目新建和擴建棉紡、毛紡項目,造成棉紡、毛紡生產能力的盲目發展和低水平延伸。全國棉紡錠一九九〇年底為三千八百八十二萬錠,比一九八五年底的二千三百二十四萬錠淨增了一千五百五十八萬錠,超過國家新增棉紡錠計劃一千一百八十八萬錠。棉紡生產能力的急劇膨脹,造成棉紡生產能力過剩、紡織原料短缺、產品積壓、經濟效益逐年下降,產、供、銷的矛盾越來越突出。

  為了切實加強對棉紡、毛紡、化纖聚合體及抽絲生產能力(以下簡稱「三大能力」)的宏觀管理,紡織部會同國家計委、國務院生產辦公室、財政部、經貿部、商業部、農業部等有關部門進行專題研究,從控制增量、優化存量、控制源頭入手,提出了關於嚴格控制棉紡、毛紡生產能力和加強化纖生產能力管理的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一、紡織「三大能力」屬於國家指令性計劃指標,任何地區和部門均不得自行發展。新上棉紡細紗機(含氣流紡)、毛紡細紗機(含氣流紡、精紡、粗紡、絨線紡、半精紡)、滌綸紡絲機、錦綸紡絲機、丙綸紡絲機及其主機專件(卷繞頭)、腈綸紡絲機、粘膠紡絲機等設備(以下簡稱「三大能力設備」),必須在國家確定的行業發展規模內,由紡織部統一歸口,實行行業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的紡織(輕)工業廳(局、公司)要在國家統一計劃內,對本地區「三大能力」發展作出安排,實行歸口管理。

  二、從現在起,「八五」期間不再新增棉紡、毛紡生產能力。所有增加棉紡、毛紡生產能力的在建項目(「三資企業」除外),必須立即停止建設,銀行停止貸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登記,其善後事宜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對不增加棉紡、毛紡生產能力的技改項目仍按現行審批程序審批。

  三、必須加強化纖抽絲和化纖聚合體生產能力的計劃管理。今後,凡是增加化纖抽絲和化纖聚合體生產能力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含「三資企業」),都必須在國家計劃之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計(經)委報紡織部核准後,再按項目審批權限進行審批。其中聚酯項目,不論其規模大小、隸屬關係、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均由紡織部提出初審意見後報國家計委(技改項目報國務院生產辦公室)或國務院審批。

  四、對「三大能力設備」的生產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獲得生產許可證的紡機製造企業方可生產,未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一律不准生產,銀行也不得給予貸款。設計單位在工程設計時不得選用無證廠家生產的「三大能力設備」,否則,審批機關對其設計不予審批。

  紡機製造企業「三大能力設備」的生產許可證由紡織部歸口管理。對已獲得棉紡細紗機生產許可證的紡機企業,紡織部要嚴格按照「八五」規劃的要求進行清理和整頓,重新核發生產許可證。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如經抽查不合格應吊銷其生產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技術監督部門有權監督檢查,對違反者要按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五、獲得生產許可證的紡機製造企業,必須在訂貨單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後,才能與其簽訂供貨合同和供貨。凡是不增加「三大能力」的技術改造項目,需持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紡織工業主管部門的淘汰設備報廢證明,經紡織部核准後到獲得生產許可證的紡機製造企業訂貨。上述文件不齊備的技術改造項目,紡機製造企業均不得供貨。如發現無證供貨的,則吊銷該設備製造企業的「三大能力設備」的生產許可證,由紡織工業主管部門進行監督和檢查。

  六、切實加強紡織工業「三大能力設備」的進口管理。為了推進紡織行業技術進步,今後紡織工業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並有計劃地引進一批國外先進技術和裝備。凡屬「三大能力設備」的引進(含「三資企業」),一律由紡織部核批。凡未經紡織部核准、沒有按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審批的項目,均不予辦理設備進口審批手續。

  七、採取堅決、有效的措施,立即對棉紡企業進行全面整頓。

  (一)凡使用老廠淘汰下來的細紗機的企業,不論隸屬關係、項目性質、投資渠道,必須立即停止生產並拆除淘汰下來的設備,交物資回收部門就地報廢處理,由省級紡織主管部門監督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提出分年度淘汰報廢棉紡錠的數量,由紡織部監督執行。從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如發現或查出有的企業仍在使用該類落後設備的,紡織部將扣除該企業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的生產計劃的分配基數。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要組織專門班子,對本地區棉紡行業進行一次認真的清理整頓。所有棉紡企業,其設備、技術、管理等水平處於以下七種情況之一的,必須立即停產整頓,限期達標,並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的有關部門負責檢查驗收。經檢查驗收仍不合格的,必須實行關、停、並、轉。紡織部對驗收結果進行抽查。

  1、棉紗質量一等一級以上品率在93%以下的;

  2、噸紗混合用棉量在一千零八十公斤以上的;

  3、設備完好率在90%以下的;

  4、消防、除塵、空調及其他設備不齊,影響工人健康,勞動安全無保障的;

  5、噸紗(折27.8號)基本生產用電量在一千三百千瓦小時以上的;

  6、必要的質量檢測儀器不齊全的;

  7、企業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經營性虧損的。

  (三)根據「棉紡工業的初加工要有計劃地逐步向產區轉移」的長遠發展方針,老的紡織工業生產和出口基地,重點放在發展高新技術和產品的深加工上。對屬於淘汰機型的棉紡設備,要制訂計劃,加快報廢處理步伐,相應減少棉紡生產能力。

  八、毛紡行業主要抓好老企業的技術改造。各地區、各部門也要參照棉紡行業的整頓辦法,對現有的毛紡企業進行整頓。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執行。

                           紡織工業部

                          國家計劃委員會

                          國務院生產辦公室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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