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遼寧營口鋼鐵有限公司「6·22」較大灼燙事故情況的通報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遼寧營口鋼鐵有限公司「6·22」較大灼燙事故情況的通報
安委辦函〔2023〕86號
2023年7月7日
發布機關: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3年6月22日上午7時55分左右,遼寧省營口市營口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營口鋼鐵)煉鐵廠一號高爐在生產過程中爐缸燒穿,液態渣鐵遇冷卻水發生噴爆,目前已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該事故發生在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自查自改階段、全國安全生產月期間、端午節假期第一天,輿論關注度高,社會影響惡劣。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已對該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遼寧省人民政府提級調查。經初步調查,事故集中暴露出以下突出問題:

一是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淡薄,重生產輕安全,違規冒險蠻幹。發生事故的一號高爐於2012年投用,已經處於爐役後期,此階段需格外關注爐缸安全狀態。6月21日15時55分,高爐西出鐵口主溝漏鐵,企業將東西兩側出鐵口交替出鐵臨時改為東出鐵口單側出鐵,泄漏的鐵水將用於實時監測爐缸溫度的熱電偶信號參數電纜燒毀,企業在沒有研判單側出鐵對爐缸耐火材料的侵蝕影響、沒有實時監測爐缸溫度的情況下,冒險蠻幹16小時。

二是企業安全管理混亂,安全隱患嚴重。營口鋼鐵在逃生通道布局、主控樓功能設置、作業人員專業背景等多方面存在安全隱患。事故高爐東側50米左右為主控樓,靠近和遠離高爐本體的兩頭端部均設有樓梯間。當爐缸燒穿,高爐冷卻水遇泄漏的液態渣鐵迅速汽化,大量高壓蒸汽沖向主控樓,氣浪衝破窗戶進入靠近高爐本體一側的樓梯間,造成從此處逃生的9人傷亡。該主控樓兼作辦公樓,部分職能部門行政人員在樓內辦公,增加了該區域的安全風險。煉鐵廠廠長、爐長、工長等關鍵崗位人員僅關注高爐日常生產的技術指標,對爐役後期的安全風險缺少基本認知,對需重點監控的高爐耐火材料厚度、熱電偶溫度、熱流強度等重要參數不關注、不了解、不掌握,未採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三是吸取事故教訓不深刻,監管執法不到位。去年12月至本次事故前,全國鋼鐵企業已發生4起較大事故,其中3起發生在遼寧省。營口鋼鐵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到位,沒有針對同行業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組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屬地監管部門對鋼鐵企業安全生產重視不夠,在監管上沒有採取有效的措施,在2022年開展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百日清零行動」結束後,沒有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整治成果沒有得到鞏固,沒有牢牢抓住鋼鐵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主動權。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鋼鐵等行業領域各類事故發生,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在樹牢安全發展理念上下功夫。各地區要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統籌好發展和安全。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防範工作緊急視頻會議精神,清醒認識當前複雜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將工作抓實抓細。要推動企業增強風險意識,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將各項工作部署前置,切實落實到一線車間、班組、崗位末梢,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

二、在吸取事故教訓上下功夫。各地區要深刻吸取近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教訓,在鞏固2022年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百日清零行動」成果的基礎上,舉一反三,加強鋼鐵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要結合事故案例,認真查找安全監管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制定和完善針對性措施辦法,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倒查機制並有效落實。要督促企業及時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堅持以防為主、防救結合,編制符合實際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紮實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演練評估和整改,防止應急演練流於形式。

三、在強化隱患排查質量上下功夫。各地區要緊盯企業主要負責人這個「關鍵少數」,督促指導其帶頭學習研究並親自組織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針對關鍵設備,特別是安全風險大的設備設施,開展風險辨識,制定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加強設備點檢和崗位巡檢,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加強生產設備設施服役後期的安全管理,出現事故徵兆果斷停產檢修,嚴防「亞健康」運轉、「將就」生產,切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四、在提升全員安全素養上下功夫。各地區要督促鋼鐵企業配備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特別是企業分管安全負責人要懂工藝、懂設備,嚴防安全管理與生產實際脫節;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現場操作人員要懂安全、懂應急,嚴防無知無畏、冒險蠻幹。要督促企業關注生產經營困難、改制重組等特殊時期的員工心理狀態,及時給予心理輔導,保持員工心態穩定,減少人員流失;做好人才隊伍「傳幫帶」,發揮安全團隊作用,在企業形成「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的良好氛圍。

五、在提升監管執法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各地區要紮實開展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加強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重點執法檢查事項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等業務知識的學習。要深入開展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執法檢查,對排查整治不力導致重大事故隱患依然存在或發生事故的,依法對企業和主要負責人實行「一案雙罰」。要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緊盯不放,督促企業堅決整改落實到位,嚴禁以罰代管、罰而不管。要做到執法與服務並重,為企業提供合理有效的整改建議,幫助企業解決安全難題、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特此通報。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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