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對民航2402機組的嘉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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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民航2402機組的嘉獎令 國發〔1990〕3號 1990年1月3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發〔1990〕4號 |
國務院對民航2402機組的嘉獎令
國發〔1990〕3號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日,中國西南航空公司2402機組駕駛波音707飛機執行哈爾濱至廣州的4632次航班任務,飛機從哈爾濱閻家崗機場起飛,當飛行至湖南醴陵上空時,一名腰纏自製爆炸裝置的歹徒竄入一等艙,以炸機相威脅,企圖劫持飛機。2402機組全體成員為保護國家財產和旅客生命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祖國的神聖尊嚴,在機長梁錄星同志的沉着指揮下,群策群力,機智勇敢地與劫機犯周旋了一個多小時,使飛機安全降落在廣州白雲機場;張俊余同志在機組其他同志配合下,奮不顧身擒拿了罪犯,粉碎了這起劫機事件。
為了表彰這一英雄事跡,國務院決定:授予2402機組「中國民航英雄機組」稱號,授予梁錄星、張俊余同志「中國民航反劫機英雄」稱號。
國務院號召民航空勤人員和廣大職工向英雄的2402機組學習,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空防安全和飛行安全,為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貢獻。
國 務 院
一九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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