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公安部、糧食部關於嚴格控制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的意見的報告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糧食部關於嚴格控制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的意見的報告
國發〔1979〕162號
1979年6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糧食部

關於嚴格控制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

人口的意見的報告

國發〔1979〕162號

各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

國務院同意公安部、糧食部《關於嚴格控制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的意見的報告》,現轉發你們,請認真研究,貫徹執行。

報告中反映的違反戶口遷移政策,把大批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的問題,是十分嚴重的。如果不及時嚴格制止,不僅會突破城市糧食銷售計劃,更重要的是極大地影響城市待業青年就業,助長歪風邪氣,造成極壞的後果。這個問題必須引起各級領導的足夠重視,並要採取有力措施,迅速加以糾正。

國務院             

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關於嚴格控制農業人口轉為非

農業人口的意見的報告


國務院:

據各地公安機關統計,全國一九七八年幹部職工的農村家屬遷入市鎮的有三十二萬九千人,其中遷入城市的十二萬六千人,與控制數大體相當;遷入縣城集鎮的二十萬三千人,超過控制數一倍以上。江西、甘肅、陝西、吉林、廣東、廣西等十六個省、區,有二百三十四個縣超過控制數幾倍、十幾倍,甚至幾十倍。據江西省公安局對崇仁縣去年批准入戶的一千七百二十人的複查,發現不符合入戶條件的占百分之七十二。今年以來,這種情況仍有發生。有些地方第一季度的入戶人數就超過了全年的控制數。

據各地反映,出現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違反戶口遷移規定,自立章程。有的地方規定,參加工作十五年上或縣機關科局長以上幹部,就可以將農村家屬遷入城鎮;有的部門規定,把有些集體所有制單位職工原是農業人口的也就地轉為吃商品糧人口。二是改變戶口遷移審批權限。有不少縣的領導人直接批戶口,或者把審批的權限交給組織、人事、計劃部門,公安機關只辦手續,難以控制。三是有些公安機關掌握也偏寬,個別人甚至利用職權,拿戶口作交易,徇私舞弊。

我們認為,這種現象如不制止,將會帶來嚴重影響。特別是當前我國農業生產水平不高,國家糧食還比較困難,如果城鎮人口增加過多,勢必加重糧食供應的壓力,不利於整個國民經濟的調整和四個現代化的建設。

為了扭轉這種狀況,我們意見:必須繼續貫徹從嚴控制城鎮人口的方針,切實按照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執行。對於幹部、職工在農村的家屬子女,應當說服他們堅持在農村參加集體生產勞動,個別確有困難,又符合入戶條件的,也只能逐步解決,以免超過每年從農村遷入城鎮的控制數字。軍隊幹部的家屬進城,也要嚴格按照軍委和總政的規定辦理。處理戶口遷移,一定要經過公安機關統一辦理,其他單位或個人都不能自作決定,自行審批。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加強對農業人口遷入城鎮的控制工作。糧食部門要堅決制止不按政策規定把集體所有制單位的農業人口就地轉為非農業人口。同時,建議各級黨委和革委切實加強領導,認真檢查過去戶口和糧食供應遷轉規定的執行情況,凡不符合城鎮入戶條件或者不應轉為非農業人口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限期把戶口、糧食關係退回去。對於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非法入戶的要註銷戶口,嚴肅處理。

以上報告,如無不當,請批轉各地。

公安部           

糧食部           

一九七九年六月九日     

(本文有刪減)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