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關於遼寧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情況報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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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關於遼寧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情況報告的通知
國發〔2003〕6號
2003年3月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批轉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關於
遼寧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
試點情況報告的通知

國發〔200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關於遼寧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情況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從全面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狠抓落實。要認真學習借鑑遼寧試點經驗,結合本地實際,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勞動保障部等部門要繼續加強指導,總結經驗,及時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國務院
二○○三年三月五日


關於遼寧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
試點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

  根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遼寧省從2001年開始在全省進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十分關心試點工作,多次赴遼寧考察試點情況,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國務院專門成立了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工作小組,對遼寧試點工作進行指導。遼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試點工作,按照試點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積極推進,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遼寧試點進展情況

  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42號)的要求,遼寧省制定了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實施方案,2001年7月1日開始組織實施。

  (一)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任務基本完成。從2001年1月1日開始,國有企業不再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企業新裁員不再進中心,原來在中心的下崗職工協議期滿後按規定出中心、享受失業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到2002年底,全省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由2000年底的4801個減少到371個,在中心的下崗職工由44萬人減少到3.9萬人,享受失業保險的人數由18萬人增加到82萬人。累計有124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達到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計劃人數的95%,其中有近一半人員現已實現了再就業。共支付經濟補償金102.3億元,人均8250元。

  (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本做實。從2001年7月1日起,全省參保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由5%統一調整到8%,個人賬戶規模由11%調整到8%並實行實賬積累,與統籌基金分別管理。到2002年底,累計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47.9億元,已全部上解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統一管理,其中13億元購買國債,其餘部分存入國有商業銀行。調整了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一年增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6%。共有23.7萬企業新退休人員按新辦法計發養老金,新老辦法過渡平穩。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做到應保盡保。全省享受低保的人數由2000年底的71.5萬人增加到2002年底的150.1萬人,月人均標準為173元,2002年12月全省實際月人均補差70.2元。兩年共支付最低生活保障金15.4億元。

  (四)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改革步伐加快。全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由2000年底的105萬人增加到2002年底的617萬人,覆蓋範圍由12.2%提高到71.7%。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在部分行業和大企業開始實施,建立並實施了大額醫療補助和公務員醫療補助制度。統籌地區的醫療保險基金實現收支平衡,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得到保障,社會反映良好。

  (五)困難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開始按低保標準領取生活費。據遼寧省統計,全省共有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已沒有生產能力、無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5.13萬人。到2002年底,已有1.59萬人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足額領取生活費,共發放1572.9萬元。

  (六)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得到加強。試點兩年來,全省地方和企業共籌集社會保障資金382.5億元(包括社會保險費征繳收入282.4億元,地方財政補助55.7億元,企業自籌44.4億元。考慮可比因素不含醫療保險),其中:2001年為169億元,比上年增長16.6%;2002年為213.5億元,比上年增長26.3%。各項社會保障基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明確地稅機關為社會保險費徵收主體,省和各市都設立了由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工會、職工代表和專家組成的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加強了對社會保障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七)社會保障管理服務社會化水平明顯提高。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部實現社會化發放,失業人員和低保對象全部納入社區管理。到2002年底,265萬企業退休人員中有213萬納入社會化管理,占80.4%,比2000年提高近70個百分點。全省90%以上的街道、社區建立了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有1.67萬名工作人員從事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八)社會保障信息網絡管理系統基本建成。試點啟動以來,共籌資2.5億元用於信息系統建設,有11個市實現與省聯網,基本建成覆蓋各項社會保障業務的信息網絡管理系統。

二、總體評價和主要做法

  遼寧試點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要決策,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實踐。試點在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和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兩個重點上取得突破,實現了養老保險基金的部分積累;在保持企業和社會基本穩定的前提下,100多萬國有企業職工從國有企業轉移出來。試點達到了預期目標。試點工作的推進,促進了市場導向就業機制的形成,有力地推動了企業改革和結構調整,較好地落實了中央關於 「鼓勵兼併,規範破產,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實施再就業工程 」的方針。從各級財政、企業的資金投入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看,試點成本是合理的。實踐證明,中央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並首先在遼寧全省試點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試點方案是可行的,試點是成功的,為全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積累了經驗。遼寧試點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領導,認真制定實施方案並精心組織實施。遼寧省委、省政府將試點工作作為「一號工程」,主要領導同志親自抓,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對試點實施方案進行充分論證,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試點啟動前,統計、勞動保障、民政、財政、經貿、稅務等部門和工會用半年時間開展大規模的普查和專項調查,對全省勞動力資源、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城市低保對象、並軌人員等情況進行全面摸底,為科學決策提供基礎數據。在實施過程中,重視做好培訓工作,對各市、縣黨政一把手、政府各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和企業負責人進行試點政策培訓,保證了試點方案的順利實施。加強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的作用,加強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建設,堅持有情操作,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為推進試點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積極籌措資金,着力解決難點問題。在試點實施過程中,遼寧省始終注意把握試點推進的節奏和力度,充分考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對涉及職工利益的經濟補償金、職工債務等難點問題,多渠道籌集資金,及時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在籌措經濟補償資金方面,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對困難企業由政府給予幫助。在已支付的102.3億元經濟補償金中,企業籌集41.3億元,占40.4%;各級財政補助40.5億元,占39.6%;調劑使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20.5億元,占20%。為督促企業儘快償還職工債務,省、市、縣均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通過清理庫存、盤活資產、土地轉讓等多渠道籌集資金。到2002年底,已償還職工債務22.9億元,占拖欠職工債務總額的50.6%。

  (三)加強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保持企業和社會穩定。在推進試點工作的同時,遼寧省認真貫徹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始終抓住「兩個確保」和「低保」不放鬆,加強失業保險工作,搞好「三條保障線」的銜接,廣泛開展扶貧幫困,重視解決困難群體的生活保障問題。千方百計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將其與社保試點同時部署,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過創辦企業、社區安置、勞務輸出、向第一產業轉移、自謀職業等多渠道、多形式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試點以來,全省共籌集就業扶持基金2.1億元,實現就業184萬人。 「兩個確保 」、最低生活保障、扶貧幫困和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加強,為試點的順利推進創造了有利條件,有力地維護了企業和社會穩定。

三、下一步的工作意見

  遼寧試點的成功經驗,對其他地區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和示範作用。下一步工作的總體考慮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關於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部署和要求,圓滿完成遼寧試點任務,總結經驗,逐步擴大試點,加強工作指導,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推進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範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一)圓滿完成遼寧試點任務。遼寧省要善始善終地做好試點工作,2003年全面完成試點任務。繼續做實個人賬戶,穩步推進並軌工作,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解決養老、失業保險參保和繳費人數下降問題;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和社會保險關係接續工作,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確保基金穩步增長;健全失業保險制度,增強基金支付能力,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積極促進就業和再就業,減少失業人員總量;進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增加投入,加強管理,發揮其兜底保障作用;對於城鎮未參保困難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按低保標準發放生活費,以及有條件的企業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工作,要按照試點方案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合理確定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努力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平衡機制,加強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管理;多渠道籌措資金,爭取年內償還尚拖欠的並軌人員債務;進一步完善試點的有關政策,加強社區建設,鞏固試點成果;根據試點進度,及時做好總結評估工作。國務院試點工作小組將進一步加強指導,保證試點任務圓滿完成。

  (二)逐步擴大試點範圍。擴大試點工作要按照量力而行、逐步擴大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分期分批地穩步推行。一是在總結遼寧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中央再選擇1 —2個省進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試點工作繼續由國務院試點工作小組給予指導,試點方案要報國務院審批,中央財政給予適當支持。其他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在國務院試點工作小組的指導下自行開展試點。二是各地要在保持政策連續性的前提下,充分考慮各方面承受能力,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地推進並軌工作,並妥善解決經濟補償金和職工債務等問題。三是對城鎮未參保困難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生活費的試點,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

  (三)繼續落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各項政策。對已有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各地要全面落實。一是繼續鞏固「兩個確保」,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搞好「三條保障線」的銜接,把黨中央、國務院解決困難群眾生活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二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就業與再就業工作;三是堅持「三改並舉」的方針,加快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對困難群體的醫療救助制度;四是加快建立社會保障信息網絡系統和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推進社會保障管理和服務的社會化工作;五是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和管理,進一步完善監督管理機制,確保基金的安全與完整。

勞 動 保 障 部 國 家 經 貿 委
民  政  部 財  政  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務院體改辦
    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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