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當前糧食工作中幾個問題請示的通知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當前糧食工作中幾個問題請示的通知
國發〔1987〕37號
1987年4月1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批轉商業部關於

當前糧食工作中幾個問題請示的通知

 
國發〔1987〕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商業部《關於當前糧食工作中幾個問題的請示》,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我國人多耕地少,人均占有糧食水平不高,而各方面對糧食的需要越來越多,致使近兩年產需矛盾日趨突出,一些地方糧價上漲。對此,各地必須引起足夠重視,認真加以解決。要切實抓好糧食生產,保證完成合同定購任務。要提倡計劃用糧、節約用糧,控制糧食消費過快增長的趨勢。要在保證完成國家合同定購任務的前提下開展糧食多渠道經營,所有經營糧食的單位和個人都要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政策,不准抬價爭購,力爭做到市場糧價平穩。

應當指出,中央為支持各地搞好糧食生產和供應,已採取一系列措施,盡了很大努力。各地要顧全大局,地區之間也要互相支持和協作,積極為解決糧食收支平衡問題作出貢獻。

 

     國 務 院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五日

 

關於當前糧食工作中幾個問題的請示

 

國務院:

遵照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和省長會議有關指示精神,我們在二月份召開了全國糧食廳局長會議,對當前糧食工作中的幾個問題進行了研究,現請示如下:

一、對糧食購銷調撥實行包幹

為了更好地調動農民生產糧食和地方管好糧食的積極性,貫徹計劃用糧、節約用糧的方針,會議商定從一九八七年糧食年度起,中央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購銷調撥和糧食財務實行包幹辦法。具體意見是:

(一)全國合同定購任務由六百零五億公斤調減為五百億公斤,落實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作為包幹數,不再打九折,必須保證完成。對地、市、縣是否調整原合同定購任務,要不要加機動數,由各地自行決定。

(二)糧食總開支包幹為七百四十億五千五百萬公斤,扣除出口四十億五千五百萬公斤,國內糧食開支為七百億公斤,其中銷售六百五十七億二千五百萬公斤。國內糧食收支缺口為二百億公斤,其中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就地「議轉平」(即議價收購轉為平價供應)八十五億一千五百萬公斤,商業部在省際間組織調劑「議轉平」二十七億五千萬公斤,其餘部分通過適當進口解決。進口糧食由商業部首先安排給京、津、滬三大市和重點缺糧省。國家計委安排用地方外匯進口的二十億公斤糧食,包括在進口糧食總數內,已抵頂有關地區調入指標,必須保證完成。以上計劃,原則上先包一年,有的省經過協商同意,扣除因災多銷因素,也可以包四年。

(三)上述省內和省際間「議轉平」的糧食,除合同定購價與統購價的差價由中央財政補貼加價款外,議購價與合同定購價的差價按每公斤貿易糧一角二分八厘計算也由中央財政補貼,包幹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至於向農民議購糧食,仍應隨行就市,略低於市價。省際間調劑「議轉平」的糧食品種和數量,按照這次會議商定的協調計劃執行,價格由供需雙方本着穩定市場糧價和相互支持的原則,每公斤大體按合同定購價加一角二分八厘的水平進行協商,有的品種可適當高些,有的品種可適當低些。糧食財務包幹的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商業部商定後下達執行。

二、包幹後需明確的幾個問題

(一)實行糧食購銷調撥包幹以後,多購少銷節餘的糧食和補貼款歸地方,少購多銷的糧食及增加的補貼款均由地方自行解決。平價糧的周轉庫存以一九八七年三月末的實際庫存為準,地方不得動用,擅自挖用的要用議價糧彌補。要切實採取措施,制止年終突擊銷售和未銷報銷等錯誤做法。

(二)今年國務院調減各地糧食合同定購任務後,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下沒有調減或調減後加了機動數,超過國務院核定任務的部分,只要是按合同定購價收購併用於計劃內平價糧開支的,可以同合同定購的糧食一樣,按國務院國發〔1986〕96號文件規定,照給掛鉤的獎售物資和預購定金;如果要「議轉平」差價款,就不再撥給掛鉤的獎售物資和預購定金。究竟採取哪種辦法,請各地研究確定,並報商業部、財政部備案。

(三)計劃單列市和海南行政區的糧食購銷調和「議轉平」差價款包幹數,包括在所在省的包幹數內,所需調入的糧食由所在省安排。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用糧、以工代賑糧和糖獎糧,從今年起已由中央財政按規定另撥差價款,不計算在上述開支包幹數內,其中前兩項指標已經用完的,不再增加。

(四)國家計劃內進出口的糧食仍按現行作價和補貼辦法不變,出口從合同定購內的糧食供應,進口糧食按平價撥交。供應出口的糧食和軍糧,按平價糧調撥處理,每百公斤貿易糧撥給優質標準化肥十公斤。

(五)今年第一季度糧食調撥計劃未完成的,要在第二季度按原計劃、原定價格如數補齊。

三、食油計劃安排

對食油實行合同定購,具體定購品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對油菜籽繼續實行按「倒四六」比例價敞開收購的政策。平價食油銷售維持現在的供應水平。從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開始,半高價油不再從平價油中安排;各地如繼續安排半高價油銷售,要組織議價油源解決,虧損由地方財政負擔。對農民實行購籽返油的地區,返還的食油不作購銷處理。這樣,一九八七年度食油計劃為:收購十八億四千萬公斤,大豆、米糠榨油一億八千五百萬公斤,銷售十八億五千五百萬公斤,調出三億七千零五十萬公斤,收支可以平衡。請各地逐級落實,努力完成和超額完成合同定購計劃,保證完成調出任務。

此外,我們還討論了加強糧油市場管理和糧食部門開展增產節約、增收節支問題。為了穩定市場糧價和組織好市場糧食流通,需重申要在保證完成國家合同定購任務的前提下開展多渠道經營;從事糧油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經批准發給營業執照後方可經營。我們正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具體的糧油市場管理辦法。

以上如無不當,請批轉執行。

附件:一、一九八七年度糧食購銷調撥包幹計劃表

    二、一九八七年度省際間糧食議轉平協調計劃表

    三、一九八七年度食油收購、銷售、調撥計劃表

 

     商 業 部

     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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