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寬大釋放全部在押的原國民黨縣團以下黨政軍特人員的議案

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寬大釋放全部在押的原國民黨縣團以下黨政軍特人員的議案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82年2月16日於北京市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82年/第6號

一九七五年三月,根據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關於特赦釋放全部在押戰爭罪犯的決定》,釋放了全部在押的國民黨戰爭罪犯和偽滿、偽蒙戰爭罪犯;同年九月,又寬大釋放了在押的原國民黨縣團以上黨政軍特人員,在國內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原擬在這之後,繼續寬大處理縣團以下人員,但由於「四人幫」的干擾破壞,此項工作未能如期進行。

近幾年來,公安、司法機關對在押的原國民黨縣團以下黨政軍特人員,通過平反冤假錯案和採取減刑、假釋、清理老病殘等措施,陸續處理了一批。目前尚有原國民黨縣團以下黨政軍特人員四千二百三十七名仍在服刑。這些人經過長期的教育改造,已基本上達到了改惡從善的標準。為了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我國政治上的安定團結,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爭取台灣早日回歸祖國,建議對在押的原國民黨縣團以下黨政軍特人員,全部予以寬大釋放,並給予政治權利。請審議決定。

國務院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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