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中共中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通過
2010年6月1日

 根據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總體要求,着眼於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提供人才保證,制定《人才規劃綱要》。   

序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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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進行創造性勞動並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是人力資源中能力和素質較高的勞動者。人才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

  在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中,人才是社會文明進步、人民富裕幸福、國家繁榮昌盛的重要推動力量。當今世界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知識經濟方興未艾,加快人才發展是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贏得主動的重大戰略選擇。我國正處在改革發展的關鍵階段,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推動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大力提高國民素質,在繼續發揮我國人力資源優勢的同時,加快形成我國人才競爭比較優勢,逐步實現由人力資源大國向人才強國的轉變。

  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人才工作,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提出了一系列加強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培養造就了各個領域的大批人才。進入新世紀新階段,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重大決策,人才強國戰略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基本戰略,人才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學人才觀逐步確立,以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的各類人才隊伍不斷壯大,有利於人才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初步發揮,人才效能明顯提高,黨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國人才發展的總體水平同世界先進國家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比還有許多不適應的地方,主要是: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匱乏,人才創新創業能力不強,人才結構和布局不盡合理,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障礙尚未消除,人才資源開發投入不足,等等。

  未來十幾年,是我國人才事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們必須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危機感,積極應對日趨激烈的國際人才競爭,主動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堅定不移地走人才強國之路,科學規劃,深化改革,重點突破,整體推進,不斷開創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新局面。

一、指導方針、戰略目標和總體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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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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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更好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堅持黨管人才原則,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加快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擴大對外開放,開發利用國內國際兩種人才資源,以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廣泛的智力支持。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人才發展的指導方針是:服務發展、人才優先、以用為本、創新機制、高端引領、整體開發。

  服務發展。把服務科學發展作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科學發展目標確定人才隊伍建設任務,根據科學發展需要制定人才政策措施,用科學發展成果檢驗人才工作成效。

  人才優先。確立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人才優先發展的戰略布局,充分發揮人才的基礎性、戰略性作用,做到人才資源優先開發、人才結構優先調整、人才投資優先保證、人才制度優先創新,促進經濟發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轉變。

  以用為本。把充分發揮各類人才的作用作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務,圍繞用好用活人才來培養人才、引進人才,積極為各類人才幹事創業和實現價值提供機會和條件,使全社會創新智慧競相迸發。

  創新機制。把深化改革作為推動人才發展的根本動力,堅決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制度障礙,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有利於科學發展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才的創造活力。

  高端引領。培養造就一批善於治國理政的領導人才,一批經營管理水平高、市場開拓能力強的優秀企業家,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工程師和高水平的哲學社會科學專家、文學家、藝術家、教育家,一大批技藝精湛的高技能人才,一大批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帶頭人,一大批職業化、專業化的高級社會工作人才,充分發揮高層次人才在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中的引領作用。

  整體開發。加強人才培養,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和職業道德建設,培育拼搏奉獻、艱苦創業、誠實守信、團結協作精神,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關心人才成長,鼓勵和支持人人都作貢獻、人人都能成才、行行出狀元。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推進城鄉、區域、產業、行業和不同所有制人才資源開發,實現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

(二)戰略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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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0年,我國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培養和造就規模宏大、結構優化、布局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確立國家人才競爭比較優勢,進入世界人才強國行列,為在本世紀中葉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奠定人才基礎。

  ——人才資源總量穩步增長,隊伍規模不斷壯大。人才資源總量從現在的1.14億人增加到1.8億人,增長58%,人才資源占人力資源總量的比重提高到16%,基本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人才素質大幅度提高,結構進一步優化。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達到20%,每萬勞動力中研發人員達到43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28%。人才的分布和層次、類型、性別等結構趨於合理。

  ——人才競爭比較優勢明顯增強,競爭力不斷提升。人才規模效益顯著提高。在裝備製造、信息、生物技術、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財會、生態環境保護、新能源、農業科技、宣傳思想文化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建成一批人才高地。

  ——人才使用效能明顯提高。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創新取得突破性進展,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環境基本形成。人力資本投資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到15%,人力資本對經濟增長貢獻率達到33%,人才貢獻率達到35%。

(三)總體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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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實行人才投資優先,健全政府、社會、用人單位和個人多元人才投入機制,加大對人才發展的投入,提高人才投資效益。二是加強人才資源能力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注重思想道德建設,突出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培養,大幅度提升各類人才的整體素質。三是推動人才結構戰略性調整,充分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改善宏觀調控,促進人才結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四是造就宏大的高素質人才隊伍,突出培養創新型科技人才,重視培養領軍人才和複合型人才,大力開發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統籌抓好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以及社會工作人才等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造就數以億計的各類人才,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五是改革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完善人才管理體制,創新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機制,營造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人才制度環境。六是大力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堅持自主培養開發與引進海外人才並舉,積極利用國(境)外教育培訓資源培養人才。七是加快人才工作法制建設,建立健全人才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管理,保護人才合法權益。八是加強和改進黨對人才工作的領導,完善黨管人才格局,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為人才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推進人才發展,要統籌兼顧,分步實施。到2015年,重點在制度建設、機制創新上有較大突破。到2020年,全面落實各項任務,確保人才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

二、人才隊伍建設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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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培養造就創新型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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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目標:圍繞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以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為重點,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工程師和高水平創新團隊,注重培養一線創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設宏大的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到2020年,研發人員總量達到380萬人年,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總量達到4萬人左右。

  主要舉措: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建立學校教育和實踐鍛煉相結合、國內培養和國際交流合作相銜接的開放式培養體系。探索並推行創新型教育方式方法,突出培養學生的科學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創新能力。加強實踐培養,依託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和重大工程、重點學科和重點科研基地、國際學術交流合作項目,建設一批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基地。加強領軍人才、核心技術研發人才培養和創新團隊建設,形成科研人才和科研輔助人才銜接有序、梯次配備的合理結構,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完善權責明確、評價科學、創新引導的科技管理制度,健全有利於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的評價、使用、激勵措施,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科技生產力。制定加強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意見。改進完善院士制度,注重院士稱號精神激勵作用,規範院士學術兼職。加大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力度。組織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推進「百人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等人才項目。注重複合型人才培養,破除論資排輩、求全責備觀念,加大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的發現、培養、使用和資助力度。加強產學研合作,重視企業工程技術與管理人才的培養,推動科技人才向企業集聚。發展創新文化,倡導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寬容失敗、團結協作的創新精神,營造科學民主、學術自由、嚴謹求實、開放包容的創新氛圍。建立健全科研誠信體系,從嚴治理學術不端行為。

(二)大力開發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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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目標:適應發展現代產業體系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加大重點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開發力度。到2020年,在裝備製造、信息、生物技術、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財會、國際商務、生態環境保護、能源資源、現代交通運輸、農業科技等經濟重點領域培養開發急需緊缺專門人才500多萬人;在教育、政法、宣傳思想文化、醫藥衛生、防災減災等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培養開發急需緊缺專門人才800多萬人。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各類專業人才數量充足,整體素質和創新能力顯著提升,人才結構趨於合理。

  主要舉措:加強產業、行業人才發展統籌規劃和分類指導,圍繞重點領域發展,開展人才需求預測,定期發布急需緊缺人才目錄。調整優化高等學校學科專業設置,加大急需研發人才和緊缺技術、管理人才的培養力度。大規莫展重點領域專門人才知識更新培訓。建設一批工程創新訓練基地,建立和完善與國際接軌的工程師認證認可制度,提高工程技術人才職業化、國際化水平。根據國家規劃,制定人才特別是產業領軍人才、工程技術人才向重點產業集聚的傾斜政策。繼續實施「四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加強哲學社會科學、新聞、出版、文藝等領域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注重培養造就一批馬克思主義理論家特別是中青年理論家。依託重大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大力培養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帶頭人。加強宣傳思想文化、醫藥衛生人才培養。支持重點領域科學家參加國際科研計劃、學術交流。完善重點領域科研骨幹人才分配激勵辦法。建立重點領域相關部門人才開發協調機制。

(三)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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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黨政人才隊伍

  發展目標:按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要求,以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為核心,以中高級領導幹部為重點,造就一批善於治國理政的領導人才,建設一支政治堅定、勇於創新、勤政廉潔、求真務實、奮發有為、善於推動科學發展的高素質黨政人才隊伍。到2020年,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幹部占黨政幹部隊伍的85%,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結構更加合理,總量從嚴控制。

  主要舉措:適應科學發展要求和幹部成長規律,開展大規模幹部教育培訓,加強幹部自學。實施黨政人才素質能力提升工程,構建理論教育、知識教育、黨性教育和實踐鍛煉「四位一體」的幹部培養教育體系。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改革方針,樹立堅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幹、重視基層、鼓勵創新、群眾公認的用人導向。擴大幹部工作民主,加大競爭性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力度,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提高幹部工作科學化水平,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實施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百千萬工程」。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人才。加強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非中共黨員幹部培養選拔和教育培訓工作。實施促進科學發展的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建立健全黨政幹部崗位職責規範及其能力素質評價標準,加強工作業績考核。完善黨政人才分類管理制度。加大領導幹部跨地區跨部門交流力度,推進黨政機關重要崗位幹部定期交流、輪崗。健全權力約束制衡機制,加強幹部管理監督。

  2.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

  發展目標:適應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實施「走出去」戰略的需要,以提高現代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國際競爭力為核心,以戰略企業家和職業經理人為重點,加快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職業化、市場化、專業化和國際化,培養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戰略眼光、市場開拓精神、管理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優秀企業家和一支高水平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到2015年,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總量達到3500萬人。到2020年,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總量達到4200萬人,培養造就100名左右能夠引領中國企業躋身世界500強的戰略企業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際化人才總量達到4萬人左右;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通過競爭性方式選聘比例達到50%。

  主要舉措:依託知名跨國公司、國內外高水平大學和其他培訓機構,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提高戰略管理和跨文化經營管理能力。採取組織選拔與市場化選聘相結合的方式選拔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健全企業經營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實行契約化管理。完善以市場和出資人認可為核心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體系,積極發展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機構,建立社會化的職業經理人資質評價制度,加強規範化管理。健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經營業績評價指標體系。完善年度薪酬管理制度、協議工資制度和股權激勵等中長期激勵制度。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庫。培養和引進一批科技創新創業企業家和企業發展急需的戰略規劃、資本運作、科技管理、項目管理等方面專門人才。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和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

  3.專業技術人才隊伍

  發展目標: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以提高專業水平和創新能力為核心,以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為重點,打造一支宏大的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到2015年,專業技術人才總量達到6800萬人。到2020年,專業技術人才總量達到7500萬人,占從業人員的10%左右,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人才比例為10∶40∶50。

  主要舉措:進一步擴大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培養規模,提高專業技術人才創新能力。構建分層分類的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體系,加快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進一步實施並完善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組織實施青年英才開發計劃、高素質教育人才培養工程、文化名家工程、全民健康衛生人才保障工程。加大現代物流、電子商務、法律、諮詢、會計、工業設計、知識產權、食品安全、旅遊等現代服務業人才培養開發力度,重視傳統服務業各類技術人才的培養。發揮各類社會組織培養專業技術人才的作用。制定雙向掛職、短期工作、項目合作等靈活多樣的人才柔性流動政策,引導黨政機關、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專業技術人才向企業、社會組織和基層一線有序流動,促進專業技術人才合理分布。統籌推進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制度改革。完善政府特殊津貼制度,強化激勵,科學管理。改進專業技術人才收入分配等激勵辦法。改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生活條件,拓展職業發展空間。注重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才的作用。

  4.高技能人才隊伍

  發展目標:適應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要求,以提升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為核心,以技師和高級技師為重點,形成一支門類齊全、技藝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總量達到3400萬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總量達到3900萬人,其中技師、高級技師達到1000萬人左右。

  主要舉措:完善以企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學校教育與企業培養緊密聯繫、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持相結合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體系。加強職業培訓,統籌職業教育發展,整合利用現有各類職業教育培訓資源,依託大型骨幹企業(集團)、重點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建設一批示範性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改革職業教育辦學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和頂崗實習。加強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在職業教育中推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和學生生活補助制度。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促進技能人才評價多元化。制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辦法。建立高技能人才絕技絕活代際傳承機制。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技能競賽和崗位練兵活動。完善國家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制度,進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

  5.農村實用人才隊伍

  發展目標: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提高科技素質、職業技能和經營能力為核心,以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農村生產經營型人才為重點,着力打造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數量充足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到2015年,農村實用人才總量達到1300萬人。到2020年,農村實用人才總量達到1800萬人,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0.2年,每個行政村主要特色產業至少有1-2名示範帶動能力強的帶頭人。

  主要舉措:大規莫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充分發揮農村現代遠程教育網絡、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網絡、各類農民教育培訓項目、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各類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的主渠道作用。整合現有培訓項目,健全縣域職業教育培訓網絡,推進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提升計劃和新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重點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鼓勵和支持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牽頭建立專業合作組織和專業技術協會,加快培養農業產業化發展急需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帶頭人和農村經紀人。積極扶持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興業,在創業培訓、項目審批、信貸發放、土地使用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農村實用人才評價制度。加大對農村實用人才的表彰激勵和宣傳力度,提高農村實用人才社會地位。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發展急需的農業技術人員、教師、醫生等方面人才培養的支持力度。繼續開展城鄉人才對口扶持,推進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社會工作者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科技人才下鄉支農等工作。

  6.社會工作人才隊伍

  發展目標: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以人才培養和崗位開發為基礎,以中高級社會工作人才為重點,培養造就一支職業化、專業化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到2015年,社會工作人才總量達到200萬人。到2020年,社會工作人才總量達到300萬人。

  主要舉措:建立不同學歷層次教育協調配套、專業培訓和知識普及有機結合的社會工作人才培養體系。加強社會工作學科專業體系建設。建設一批社會工作培訓基地。加強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專業知識培訓,制定社會工作培訓質量評估指標體系。建立健全社會工作人才評價制度。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職業化管理。加快制定社會工作崗位開發設置政策措施。推進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城鄉社區和公益類社會組織建設,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會組織的政策。組織實施社會工作服務組織標準化建設示範工程。研究制定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政策。建立社會工作人才和志願者隊伍聯動機制。制定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意見。

三、體制機制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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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進完善人才工作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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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完善黨管人才的領導體制

  目標要求: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發展,切實履行好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的職責,用事業凝聚人才,用實踐造就人才,用機制激勵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提高黨管人才工作水平。黨政主要負責人要樹立強烈的人才意識,善於發現人才、培養人才、團結人才、用好人才、服務人才。

  主要任務:制定完善黨管人才工作格局的意見。健全各級黨委人才工作領導機構,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協調機制和督促落實機制,形成統分結合、上下聯動、協調高效、整體推進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建立黨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提高各級黨政領導班子綜合考核指標體系中人才工作專項考核的權重。建立各級黨委常委會聽取人才工作專項報告制度。完善黨委聯繫專家制度。實行重大決策專家諮詢制度。完善黨委組織部門牽頭抓總職能,發揮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作用,強化各職能部門人才工作職責,充分調動各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的積極性,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形成人才工作整體合力。

  2.改進人才管理方式

  目標要求:圍繞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觀管理、市場有效配置、單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管理體制。改進宏觀調控,推動政府人才管理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轉變,運行機制和管理方式向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便捷高效轉變。健全人才市場體系,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遵循放開搞活、分類指導和科學規範的原則,深化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擴大和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發揮用人單位在人才培養、吸引和使用中的主體作用。

  主要任務:按照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完善人才管理運行機制。規範行政行為,推動人才管理部門進一步簡政放權,減少和規範人才評價、流動等環節中的行政審批和收費事項。分類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傾向,取消科研院所、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科研、醫療等事業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與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現代大學制度和公共醫療衛生制度相適應的人才管理制度。完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體制,健全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人事制度。鼓勵地方和行業結合自身實際建立與國際人才管理體系接軌的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

  3.加強人才工作法制建設

  目標要求:堅持用法制保障人才,推進人才管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形成有利於人才發展的法制環境。加強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涵蓋國家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權益保護、人才市場管理和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等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各個環節的人才法律法規。

  主要任務:研究制定人才開發促進法和終身學習、工資管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職業資格管理、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外國專家來華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完善保護人才和用人主體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

(二)創新人才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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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才培養開發機制

  目標要求:堅持以國家發展需要和社會需求為導向,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創新能力為核心,完善現代國民教育和終身教育體系,注重在實踐中發現、培養、造就人才,構建人人能夠成才、人人得到發展的人才培養開發機制。堅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充分發揮教育在人才培養中的基礎性作用,立足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突出培養創新型人才,注重培養應用型人才,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統籌規劃繼續教育,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

  主要任務: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貫穿人才培養開發全過程,不斷提高各類人才的思想道德水平。建立人才培養結構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動態調控機制,優化教育學科專業、類型、層次結構和區域布局。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堅持因材施教,建立高等學校拔尖學生重點培養制度,實行特殊人才特殊培養。改革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建立健全多元招生錄取機制,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建立社會參與的人才培養質量評價機制。完善發展職業教育的保障機制,改革職業教育模式。完善在職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分類制定在職人員定期培訓辦法,倡導干中學。構建網絡化、開放式、自主性終身教育體系,大力發展現代遠程教育,支持發展各類專業化培訓機構。支持建立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軍隊人才培養體系。

  2.人才評價發現機制

  目標要求:建立以崗位職責要求為基礎,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科學化、社會化的人才評價發現機制。完善人才評價標準,克服唯學歷、唯論文傾向,對人才不求全責備,注重靠實踐和貢獻評價人才。改進人才評價方式,拓寬人才評價渠道。把評價人才和發現人才結合起來,堅持在實踐和群眾中識別人才、發現人才。

  主要任務:健全科學的職業分類體系,建立各類人才能力素質標準。建立以崗位績效考核為基礎的事業單位人員考核評價制度。分行業制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考核評價辦法。完善重在業內和社會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規範專業技術人才職業准入,依法嚴格管理;完善專業技術人才職業水平評價辦法,提高社會化程度;完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評價辦法,落實用人單位在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聘任中的自主權。完善以任期目標為依據、工作業績為核心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辦法。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逐步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鑑定、企業技能人才評價、院校職業資格認證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辦法。健全完善黨政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健全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項目實施和急難險重工作中發現、識別人才的機制。健全舉才薦才的社會化機制。

  3.人才選拔任用機制

  目標要求:改革各類人才選拔使用方式,科學合理使用人才,促進人崗相適、用當其時、人盡其才,形成有利於各類人才脫穎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選人用人機制。深化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健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制度,加大市場化選聘力度。完善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健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選拔制度。

  主要任務:完善黨政領導幹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制度,探索公推公選等競爭性選拔幹部方式。規範幹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和完善地方黨委討論決定任用重要幹部票決制。堅持和完善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建立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制度。建立組織選拔、市場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結合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制度,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派出制和選舉制。健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委任、聘任、選任等任用方式。全面推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競聘上崗和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事業單位關鍵崗位和國家重大項目負責人全球招聘制度。

  4.人才流動配置機制

  目標要求:根據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推進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完善市場服務功能,暢通人才流動渠道,建立政府部門宏觀調控、市場主體公平競爭、中介組織提供服務、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流動配置機制。健全人才市場供求、價格、競爭機制,進一步促進人才供求主體到位。大力發展人才服務業。加強政府對人才流動的政策引導和監督,推動產業、區域人才協調發展,促進人才資源有效配置。

  主要任務:在建立統一規範、更加開放的人力資源市場基礎上,發展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健全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國際化的人才市場服務體系。積極培育專業化人才服務機構,注重發揮人才服務行業協會作用。進一步破除人才流動的體制性障礙,制定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基礎性作用的政策措施。推進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實現政事分開、管辦分離。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調整戶口遷移政策,使之有利於引進人才。加快建立社會化的人才檔案公共管理服務系統。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定期發布制度。完善勞動合同、人事爭議仲裁、人才競業避止等制度,維護各類人才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建立完善與西部大開發、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中部地區崛起、東部地區率先發展戰略相配套的區域人才交流合作機制,加快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環渤海等區域人才開發一體化進程。根據國家主體功能區布局,引導各類人才合理分布。

  5.人才激勵保障機制

  目標要求:完善分配、激勵、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與工作業績緊密聯繫、充分體現人才價值、有利於激發人才活力和維護人才合法權益的激勵保障機制。完善各類人才薪酬制度,加強對收入分配的宏觀管理,逐步建立秩序規範、激發活力、注重公平、監管有力的工資制度。堅持精神激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健全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完善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制度,形成國家、社會和單位相結合的人才保障體系。

  主要任務:統籌協調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穩步推進工資制度改革。建立產權激勵制度,制定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健全國有企業人才激勵機制,推行股權、期權等中長期激勵辦法,重點向創新創業人才傾斜。逐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在企業退休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給予重點傾斜。建立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探索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協議工資制和項目工資制等多種分配形式。建立國家榮譽制度,表彰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傑出貢獻的人才。調整規範各類人才獎項設置。研究制定人才補充保險辦法,支持用人單位為各類人才建立補充養老、醫療保險。擴大對農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的社會保障覆蓋面。

四、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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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促進人才投資優先保證的財稅金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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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級政府優先保證對人才發展的投入,確保國家教育、科技支出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支出增長幅度。逐步改善經濟社會發展的要素投入結構,較大幅度增加人力資本投資比重,提高投資效益。進一步加大人才發展資金投入力度,保障人才發展重大項目的實施。鼓勵和支持企業和社會組織建立人才發展基金。在重大建設和科研項目經費中,應安排部分經費用於人才培訓。適當調整財政稅收政策,提高企業職工培訓經費的提取比例。通過稅收、貼息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用人單位、個人投資人才資源開發。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引導中西部地區加大人才投入。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人才開發項目。

(二)實施產學研合作培養創新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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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政府指導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多種形式的產學研戰略聯盟,通過共建科技創新平台、開展合作教育、共同實施重大項目等方式,培養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發展專業學位教育,建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高層次人才雙向交流制度,推行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雙導師制」。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發揮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主體作用,提高博士後培養質量。實行「人才+項目」的培養模式,依託國家重大人才計劃以及重大科研、工程、產業攻關、國際科技合作等項目,重視發揮企業作用,在實踐中集聚和培養創新人才。對企業等用人單位接納高等學校、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等實行財稅優惠政策。

(三)實施引導人才向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流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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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才,在工資、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提高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採取政府購買崗位、報考公職人員優先錄用等措施,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中小企業就業。逐步提高省級以上黨政機關從基層招錄公務員的比例。制定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創業就業扶持辦法—發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實施公職人員到基層服務和鍛煉的派遣和輪調辦法。完善科技特派員到農村和企業服務的政策措施。實施東部帶西部、城市帶農村的人才對口支持政策,引導人才向西部和農村流動。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劃,繼續做好「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工作。加強和改進幹部援藏援疆、博士服務團、「西部之光」訪問學者、少數民族科技骨幹和少數民族地區小學「雙語」教師特殊培養等工作,為西部地區特別是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

(四)實施人才創業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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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創業貸款等業務的規範發展,完善支持人才創業的金融政策。完善知識產權、技術等作為資本參股的措施。加大稅收優惠、財政貼息力度,扶持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支持創辦科技型企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加強創業技能培訓和創業服務指導,提高創業成功率。繼續加大對創業孵化器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創建創業服務網絡,探索多種組織形式,為人才創業提供服務。制定科研機構、高等學釁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的激勵保障辦法。

(五)實施有利於科技人員潛心研究和創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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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企業建立符合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不同特點的職業發展途徑,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在創新實踐中成就事業並享有相應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對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全面推行職員制度。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擴大科研機構用人自主權和科研經費使用自主權,健全科研機構內部決策、管理和監督的各項制度。建立以學術和創新績效為主導的資源配置和學術發展模式。改進科技評價和獎勵方式,完善以創新和質量為導向的科研評價辦法,克服考核過於頻繁、過度量化的傾向。加大對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的投入力度,建立以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綜合評價制度。完善科技經費管理辦法和國家科技計劃管理辦法,對高水平創新團隊給予長期穩定支持。健全科研院所分配激勵機制,注重向科研關鍵崗位和優秀拔尖人才傾斜。改善青年科技人才的生活條件,有條件的城市可在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優先解決住房問題。

(六)實施推進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合理流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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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交流和掛職鍛煉製度,打破人才身份、單位、部門和所有制限制,營造開放的用人環境。擴大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跨地區跨部門交流任職範圍。拓寬黨政人才來源渠道,完善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選拔人才制度。完善黨政機關人才向企事業單位流動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

(七)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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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創新創業,制定完善出入境和長期居留、稅收、保險、住房、子女入學、配偶安置,擔任領導職務、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參與國家標準制定、參加院士評選和政府獎勵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建立海外高層次人才特聘專家制度。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創業或以多種方式為國服務。加強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建設,提供創業資助和融資服務。建立統一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和人才需求信息發布平台。完善外國人永久居留權制度,吸引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工作。加大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力度,探索實行技術移民,制定國外智力資源供給、發現評價、市場准入、使用激勵、績效評估、引智成果共享等辦法。擴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規模—發國(境)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完善出國(境)培訓管理制度和措施。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與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機構建立聯合研發基地。推動我國企業設立海外研發機構。積極支持和推薦優秀人才到國際組織任職。推進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資格國際、地區間互認。發展國際人才市場,培育一批國際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制定維護國家重要人才安全的政策措施。

(八)實施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發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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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各種所有制組織中的人才,堅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開發納入各級政府人才發展規劃。制定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意見。政府在人才培養、吸引、評價、使用等方面的各項政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資金、項目、信息等公共資源,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平等開放。政府開展人才宣傳、表彰、獎勵等方面活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平等參與。

(九)實施促進人才發展的公共服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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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全國一體化的服務網絡。健全人事代理、社會保險代理、企業用工登記、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人事檔案管理、就業服務等公共服務平台,滿足人才多樣化需求。創新政府提供人才公共服務的方式,建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為各類人才平衡工作和家庭責任創造條件。加強對人才公共服務產品的標準化管理,大力開發公共服務產品。

(十)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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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制定職務技術成果條例,完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保護科技成果創造者的合法權益。明確職務發明人權益,提高主要發明人受益比例。制定職務發明人流動中的利益共享辦法。建立非職務發明評價體系,加強對非職務發明創造的支持和管理。制定國家支持個人和中小企業發明創造的資助辦法,鼓勵創造知識財產。加強專利技術運用轉化平台建設。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措施。完善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加大知識產權宣傳普及和執法保護力度。建立健全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的社會信用制度。營造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制、市場和文化氛圍,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推進國際合作交流。

五、重大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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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創新人才推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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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積極應對國際科技競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着眼於培養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在我國具有相對優勢的科研領域設立100個科學家工作室;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每年重點支持和培養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着眼於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每年重點扶持1000名科技創新創業人才;依託一批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國家重點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建設若干重點領域創新團隊;以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依託,建設300個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

(二)青年英才開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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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眼於人才基礎性培養和戰略性開發,提升我國未來人才競爭力,在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等重點學科領域,每年重點培養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和科研院所的優勢基礎學科建設一批國家青年英才培養基地,按照嚴入口、小規模、重特色、高水平的原則,每年選拔一批拔尖大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培養造就未來國家所需的高素質、專業化管理人才,每年從應屆高中、大學畢業生中篩選若干優秀人才送到國外一流大學深造,進行定向跟蹤培養。

(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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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眼於提高我國企業現代化經營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到2020年,培養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戰略思維、創新精神和經營能力的企業家;培養1萬名精通戰略規劃、資本運作、人力資源管理、財會、法律等專業知識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四)高素質教育人才培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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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建設一支高素質、創新型教育人才隊伍,通過研修培訓、學術交流、項目資助等方式,每年重點培養和支持2萬名各類學校教育教學骨幹、「雙師型」教師、學術帶頭人和校長,在中小學校、職業院校、高等學校培養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學名師和學科領軍人才。

(五)文化名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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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更好地推動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進一步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着眼於培養造就一批造詣高深、成就突出、影響廣泛的宣傳思想文化領域傑出人才,每年重點扶持、資助一批哲學社會科學、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藝術、文物保護名家承擔重大課題、重點項目、重要演出,開展創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專著等活動。到2020年,由國家資助的宣傳思想文化領域文化名家達到2000名。

(六)全民健康衛生人才保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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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應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保障全民健康需要,加大對衛生人才培養支持力度。到2020年,培養造就一批醫學傑出骨幹人才,給予科研專項經費支持;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支持培養5萬名住院醫師;加強以全科醫師為重點的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多種途徑培訓30萬名全科醫師,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七)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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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圍繞國家發展戰略目標,在中央、國家有關部門、地方分層次、有計劃引進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帶動新興學科的戰略科學家和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其中,中央層面實施「千人計劃」,建設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用5-10年時間引進2000名左右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創新創業。

(八)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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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圍繞我國經濟結構調整、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在裝備製造、信息、生物技術、新材料、海洋、金融財會、生態環境保護、能源資源、防災減災、現代交通運輸、農業科技、社會工作等重點領域,開展大規模的知識更新繼續教育,每年培訓100萬名高層次、急需緊缺和骨幹專業技術人才,到2020年,累計培訓1000萬名左右。依託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業現有施教機構,建設一批國家級繼續教育基地。

(九)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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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應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需要,加強職業院校和實訓基地建設,培養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藝的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在全國建成一批技能大師工作室、1200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培養100萬名高級技師。

(十)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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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需要,加大對現代農業的人才支持力度。到2020年,選拔一批農業科研傑出人才,給予科研專項經費支持;支持1萬名有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推廣人才,開展技術交流、學習研修、觀摩展示等活動;選拔3萬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和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10萬名生產能手和農村經紀人等優秀生產經營人才,給予重點扶持。

(十一)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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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加快發展,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在職務、職稱晉升等方面採取傾斜政策,每年引導10萬名優秀教師、醫生、科技人員、社會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到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工作或提供服務。每年重點扶持培養1萬名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急需緊缺人才。

(十二)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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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眼於解決基層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基層人才匱乏問題,培養鍛煉後備人才,積極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創業就業。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用5年時間,先期選派10萬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到2020年,實現一村一名大學生目標。統籌各類大學生到基層服務創業計劃。通過政府購買工作崗位、實施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提供創業扶持等方式,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服務、就業和自主創業。

六、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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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對《人才規劃綱要》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負責《人才規劃綱要》實施的統籌協調和宏觀指導。制定各項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方案和重大工程實施辦法。建立《人才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考核機制,加強督促檢查。

二)建立健全人才發展規劃體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以《人才規劃綱要》為指導,根據實際,編制地區、行業系統以及重點領域的人才發展規劃,形成全國人才發展規劃體系。

  (三)營造實施《人才規劃綱要》的良好社會環境

  大力宣傳黨和國家人才工作的重大戰略思想和方針政策,宣傳實施《人才規劃綱要》的重大意義和《人才規劃綱要》的指導方針、目標任務、重大舉措,宣傳《人才規劃綱要》實施中的典型經驗、做法和成效,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人才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加強人才工作基礎性建設

  深入開展人才理論研究,積極探索人才資源開發規律。加強人才學科和研究機構建設。建立健全人才資源統計和定期發布制度。推進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設,建立人才信息網絡和數據庫。加強人才工作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高人才工作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人才發展規劃,由中央軍委另行制定。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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