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等信息業務編碼規則和方法的通知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等信息業務編碼規則和方法的通知
醫保發〔2019〕55號
2019年9月23日
發布機關:醫保局
醫保局網站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醫療保障定點

醫療機構等信息業務編碼規則和方法的通知

醫保發〔2019〕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

為加快推進統一的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形成全國「通用語言」,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醫保發〔2019〕39號)有關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等信息業務編碼規則和方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並通過我局官網「醫保業務編碼標準動態維護」窗口,做好業務編碼的信息維護工作。

附件:1.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等10項信息業務編碼規則和方法

      2.醫療保障基金結算清單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19年9月2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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