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衛生健康系統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措施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衛生健康系統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措施的通知 國衛辦函﹝2019﹞134號 2019年6月5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 |
衛生健康委網站 |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衛生健康系統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委機關各司局,委直屬和聯繫單位,中國老齡協會:
經委黨組研究決定,現將《衛生健康系統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並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各單位要把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擺到突出位置,像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一樣抓出成效,破除形式主義的頑疾,切實為基層減負。
二、各地各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負總責。我委將適時組織開展暗訪和隨機抽查,了解各地各單位為基層減負的實際成效。對整治不力、減負效果不明顯、基層反映依然強烈的,將追責問責、通報曝光。
三、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對本地本單位本領域存在形式主義突出問題進行大排查,摸清底數,建立問題台賬,查深查細問題原因,拿出有效管用的措施,逐一對照,逐條落實,年底清賬。
四、要把為基層減負工作與我委「工作落實年」工作部署緊密結合起來,通過整治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切實給基層鬆綁減負,讓基層幹部騰出更多的時間精力干實事、抓落實。各地各單位可根據實際,將好的經驗做法及時報送辦公廳,我們將進行總結推廣。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19年6月5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衛生健康系統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措施
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要求,切實為基層減負,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規範督查檢查考核調研等活動
1.實行督查檢查考核的計劃管理。每年嚴格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督查檢查考核計劃實施,不得自行設置以地方黨委和政府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考核項目,不得在部門文件中自行規定全國性督查檢查考核,確需開展的應當一事一報。
2.改進檢查考核評價方式方法。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檢查考核評價等活動,不准預發通知,直接查看醫療衛生機構常態化工作。要充分運用現代醫院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客觀真實抓取醫療機構現有信息系統的數據,增加隨機抽查病歷、現場查看等方式。
3.統籌檢查考核評價。除政府相關部門組織或委託的確有必要的檢查考核評價外,其他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和個人不得私自對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檢查考核評價,不得以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名義要求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為其研究收集材料。委直屬和聯繫單位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檢查考核評價等活動,必須經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文才能實施。
4.優化工作部署。充分考慮基層承受能力,不提不切實際的高指標,合理確定工作完成時限。工作部署要減少突然性、隨意性,為基層留出充足辦理時間,如工作內容、考核指標、時間要求等發生變更,要及時告知。
5.改進調研作風。到基層開展調查研究,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加強調研統籌,避免集中或輪番到一個點、一條線路調研,多開展「蹲點式」「暗訪式」調研。
二、統籌材料收取
6.加強頂層設計,簡化需要基層填報的表格、報送的材料,對相似的表格進行整合,避免多頭填表、重複填表。
7.多部門需要同類事項表格、數據和材料的,應當由事項牽頭部門統一收取。
8.能夠通過信息化途徑報送材料的,不再要求報送紙質版。
9.委託社會團體、直屬單位或研究機構等其他組織向基層收取表格、數據和材料時,應當加強審核把關和監督檢查,防止增加與工作不相關的指標和內容。
三、加強信息化管理
10.強化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建立信息化項目建設投資和運維經費協商會簽機制,對不符合整合共享要求的信息系統不予安排運維經費,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的信息化建設不予項目審批。
11.強化數據採集規範管理,按照一數一源、一源多用、整合共享、統一口徑的原則,依法依規對數據進行採集。凡是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已經採集的數據,原則上不得要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重複提交。
12.清理並精減現有的統計報表,統一數據統計標準,整合碎片化的信息孤島,實現信息數據的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大數據手段,通過一個整合的平台進行數據提取,避免多頭填表和數據報送。
四、精簡會議文件
13.提倡合併開會、套開會議、開片會,確保會議減少30%—50%,參會人員相同、內容相近的會議一律合併,能不開的不開。多採取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等形式,無特殊情況不要求地方負責同志到主會場參會。會議原則上只開到下一級,經批准直接開到縣級的會議,不再層層開會。未經批准不得要求下級衛生健康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會,會議只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單位及人員參加,減少陪同。
14.大幅精簡文件,確保規範性文件減少30%—50%。文件一般不超過3000字,能合併的合併。科學確定密級和印發範圍,能公開的公開。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的,除有明確規定外,不再制訂貫徹落實意見和實施細則。規範性文件出台前,要先到基層調研,確保文件具有可操作性;嚴格執行評估論證、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集體審議決定、向社會公開發布等程序,並做好政策解讀;加強部門協調,做好任務分工;嚴格控制「一票否決」事項。
五、切實為醫務人員減負
15.減少填報報表負擔。整合併簡化報表,避免重複填報,對於醫務人員必須填報的月報、季報、科研評價等報表,由所在的醫療機構指定專門部門通過信息化手段共享有關內容。
16.改革完善基層醫務人員職稱評審工作。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不得將職稱外語成績、論文、科研作為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職稱的申報條件,完善適用於基層的評審指標,突出實踐能力和工作業績考核,鼓勵單獨設立基層評審組、完善評價標準。側重評價基層全科醫生的臨床工作能力,將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
17.改進臨床醫務人員評價考核方法,醫務人員的晉升、績效考核應當採取分類考核方式。對於臨床型醫務人員的考評,應當以臨床工作為重點。醫療機構可以採取招聘科研或臨床秘書、助理等方式分擔事務性工作,簡化科研報批報銷流程。
18.改進繼續醫學教育。除國家規定相應的培訓項目外,不得要求醫務人員在指定的遠程繼續醫學教育機構獲取學分,醫務人員根據需求自主選擇學習平台,所獲學分省域間互認。多採取慕課、微課等「互聯網+」方式,開展遠程繼續醫學教育,通過在線學習,緩解醫務人員工學矛盾。改革繼續醫學教育學分Ⅰ類Ⅱ類的劃分,醫務人員參加不同類別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取得的學分,在全國範圍內當年度有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年接受繼續醫學教育的學分要求,由所在地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根據基層實際情況制定。
19.改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年度工作目標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確定,不得設置超越實際的指標要求。任務目標確定後,不得層層加碼。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