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做好婦幼保健機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做好婦幼保健機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婦幼函〔2020〕879號 2020年10月22日 發布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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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做好婦幼保健機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婦幼函〔2020〕87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全面落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感染預防控制等重點工作,保障婦女兒童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現就做好婦幼保健機構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婦幼保健機構要深刻汲取此前部分醫療機構發生院內聚集性疫情的教訓,充分認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複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以及婦幼保健機構服務人群的特殊性,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做好應對秋冬季國內發生新冠肺炎零星散發病例和局部暴發疫情的思想準備、工作準備,以感染預防控制為重點,抓緊抓實抓細婦幼保健機構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力抓好感染預防控制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主要負責人作為感染預防控制的第一責任人,要把感染預防控制放在機構質量安全管理的突出位置。以努力實現院內「零感染」為目標,嚴格落實感染預防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強門急診、產科病房、產房、新生兒及兒科病房、檢驗、影像等重點科室、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感染預防控制管理。要全面落實預檢分診制度,合理規劃門急診工作人員和患者進出通道並派專人值守。在門急診入口配置快速、靈敏、有效的體溫檢測設施,落實體溫檢測、流行病學史問詢和健康碼識別等措施,檢查患者及其陪同人員口罩佩戴情況,對發熱患者全部由專人按指定路線及時引導到發熱門診就診。加強發熱門診力量配備,優化發熱門診服務流程,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一旦發現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應當於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未設立發熱門診的,要按照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使用專用車輛將發熱患者安全轉診至就近發熱門診進一步排查。開展感染預防控制全員培訓,提高醫務人員感染預防控制意識和能力,加強佩戴口罩、手衛生、環境通風和物表消毒管理。在門急診入口處、診療區域內、病區入口處等部位採取多種方式加強健康宣教,指導患者正確佩戴口罩、加強手衛生、保持社交距離等。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發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時,要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轉運工作方案(試行)》要求,向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由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急救中心將病例轉運至「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病例為孕產婦的應當轉運至具備助產資質的「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
三、提升核酸檢測能力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按照「應檢盡檢」要求,對發熱門診患者、新住院患者(含臨近預產期孕產婦)及陪護人員、本機構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全部進行核酸檢測;對幼兒、中小學生等其他人群要保障「願檢盡檢」。有條件的婦幼保健機構要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級及以上標準的實驗室,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和檢測人員。沒有條件獨立開展或檢測能力不能滿足群眾需求的,要儘快與有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或獨立的醫學檢驗實驗室合作,保障核酸檢測服務的可及性和及時性。對於發熱門診和急診患者的核酸檢測,在4-6小時內報告結果;對於普通門診、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等人群的核酸檢測,原則上在12小時內報告結果;對於「願檢盡檢」人群的核酸檢測,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結果。要按照規定做好實驗室備案,對實驗室工作人員加強技術培訓和指導,嚴格落實《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手冊(試行)》要求,提高技術操作的規範性。規範開展實驗室室內質控和室間質評,做好核酸檢測質控工作,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剩餘樣本處理,保證檢測質量和生物安全。
四、加強醫療資源儲備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加強物資和設備配備,配足配齊急救、搶救、重症救治、監護、檢測等儀器設備,做好醫用耗材、藥品、防護裝備、消毒用品儲備,建立物資儲備清單,實行物資設備動態儲備,原則上物資和藥品儲備量應當滿足本機構30天滿負荷運轉需求。各地在「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之外,以分娩量較大的婦幼保健院、婦產醫院為重點,確定一批應急助產機構,用於應急承接普通孕產婦產檢和住院分娩,每個省(區、市)要確定若干家省級應急助產機構,每個市(地、州)、每個縣(市、區)確定至少1家地市級和縣級應急助產機構,各級應急助產機構名單、地址、聯繫電話等信息要於11月20日前以省(區、市)為單位向社會公布。「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啟用後,承接新冠肺炎疑似或確診孕產婦產檢和住院分娩,原在該院建檔的普通孕產婦統一轉移至應急助產機構接受產檢和住院分娩,該院婦產科醫護人員可由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調配至應急助產機構工作。各地要以市(地、州)為單位,對硬件不達標的應急助產機構進行改造,按照本級「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的產科床位數進行準備,優先將機構內目前床位使用率較低的病區調整為婦產科病區,加強婦產科醫師、物資和設備配備,確保滿足應急助產服務需求。
五、穩妥做好門診服務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科學評估機構承接能力,精準測算群眾就醫需求,加大門診巡查力度,合理調配醫療資源,減少患者擁擠、聚集。推廣非急診全面預約服務,及時公布診療信息,全面推廣預約掛號、預約檢查、分時段預約診療。要在門診合理安排超聲等設備,增加胎心監護等設備,逐步縮短檢查等候時間。鼓勵適當調整延長產科、超聲等診療量較大的科室門診時間,有條件的機構可探索開設周末門診、假日門診、夜間門診,減輕集中接診壓力。優化門診布局結構,實現兒童與成人分區就診,保健服務和疾病診療分區設置,保健服務、急診、普通疾病就診、傳染病就診人群合理分流,努力提供門診、超聲檢查、胎心監護、採血、尿檢等環節的「一站式」便捷服務。嚴格管控門診候診區域,落實「一人一診一室」,充分利用各類就診系統、叫號系統、檢查預約系統分流患者,維持候診秩序。
六、規範做好住院服務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完善疫情期間孕產婦入院篩查流程和應急預案,指導孕產婦適時接受核酸檢測,提前做好住院分娩準備。設置必要的急診搶救緩衝區、急診手術緩衝區和病房緩衝區,對臨產孕產婦、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等需要急診急救的患者,要在做好防護的基礎上給予及時治療,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停診、拒診或延誤治療。對需要收住院但篩查結果不全的急危重症患者,應當優先單間收治在機構設置的緩衝病區,如機構無設置緩衝病區的條件,可暫時將患者安置在各病區的緩衝病房單間收治,等待篩查結果,排除新冠肺炎後再轉入普通病房。醫務人員為核酸結果未知的孕產婦進行急診手術,按照為新冠肺炎疑似或確診患者的手術相關要求進行個人防護。加強探視和陪護管理,嚴格病區24小時門禁管理,無關人員禁止隨意出入。取消非必要的現場探視和陪護,確需陪護的宜安排1名固定陪護人員,陪護人員應當按規定進行篩查及健康監測,並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無呼氣閥口罩,在病區內實行封閉管理,不得串病室和聚集,防控住院患者感染風險。
七、推進「雲上婦幼」服務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開展線上健康評估、健康指導、孕婦學校健康宣教、就診指導等服務。推進門診預約診療、預約住院分娩、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網上查詢與推送檢查檢驗結果等智慧服務,縮短掛號、繳費、取藥排隊等候時間。積極利用App提供健康宣教、妊娠風險篩查、高危孕產婦管理、體重監測、營養指導、心理指導、兒童早期發展指導等系統保健服務與管理。有條件的機構要開展新生兒重症監護室的遠程探視,通過視頻為患兒家長提供新生兒狀態及相關信息。積極利用胎心監護、經皮黃疸檢測儀等可穿戴設備為孕產婦與新生兒提供健康監測與管理,探索基於人工智能的臨床診斷決策支持、智能健康監測與評估。三級婦幼保健院要積極開展遠程會診、線上轉診、遠程指導、遠程培訓、遠程診斷。
八、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着力加強重大疾病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有條件的婦幼保健機構,要下大力氣加強重症醫學、麻醉等科室建設,加強負壓產房、重症監護室等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呼吸機、心電監護、床旁超聲等醫療設備配備和物資儲備,平時院內統籌使用,戰時用於應急救治。圍繞新冠肺炎病例發現、報告、隔離以及核酸檢測、感染預防控制、個人防護等開展全員培訓。注重實戰化應急演練,強化專項技能培訓和快速反應團隊建設。
九、嚴格落實工作要求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堅持疫情防控工作一把手負總責,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督促指導、層層壓實責任。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對婦幼保健機構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加強指導,以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查找薄弱環節和漏洞問題,對設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婦幼保健機構督促建立問題清單,確定整改時限,逐條整改落實。對疫情防控工作落實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婦幼保健機構,要開展責任倒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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