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病案管理質量控制指標(2021年版)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病案管理質量控制指標(2021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28號 2021年1月15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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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病案管理質量控制指標(2021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2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範臨床診療行為,促進醫療服務的標準化、同質化,我委組織制定了病案管理質量控制指標。現印發給你們,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相關專業質控中心和醫療機構在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中使用。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充分利用相關質控指標開展病案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升病案質量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和病案內涵質量。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質控中心要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培訓和指導,採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指標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饋,指導醫療機構持續改進病案管理質量。
附件:病案管理質量控制指標(2021年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1年1月15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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