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監督工作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監督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監督函〔2020〕400號 2020年5月20日 發布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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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監督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監督函〔2020〕4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應急狀態轉入常態化,中小學校陸續開學複課,部分高校學生開始返校。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見效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督促學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監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學校傳染病防控制度措施的監督檢查
各地要按照當地疫情防控工作統一部署要求,對於轄區已開學複課的中小學校,全面檢查學校落實傳染病疫情報告人職責情況,以及制定落實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報告制度、學生晨午檢制度、因病缺課登記追蹤制度等傳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情況,重點監督檢查開學複課方案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措施的制定落實情況;對於學生已經或者開始返校的高等學校,要全面檢查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落實情況,重點監督檢查返校復學方案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員健康排查、監測、管理等制度措施制定落實情況,特別是學生跨區域返校管控措施情況。要監督學校實行教職員工和學生健康情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督促學校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教室通風消毒和飲用水衛生管理等工作。
二、強化處理措施,督促學校落實整改
各地要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管理規範》《普通高等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指南》《大專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中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修訂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嚴格認真檢查,指導督促學校落實傳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保障師生安全和健康。檢查發現學校未按規定建立落實傳染病防控制度措施的,特別是學校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存在問題隱患的,要責令學校立行立改;對於學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要建立問題學校台賬,開展整改落實回頭看,督促問題學校限時整改到位,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壓實學校衛生安全主體責任。對於發生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配合相關部門對學校應急處置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落實處置措施,及時控制和消除危害。
三、發揮部門合力,解決學校衛生存在的突出問題
各地要加強與教育行政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繫,及時通報監督檢查情況,發揮相關部門職能作用和當地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作用,重要情況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報告,落實屬地、相關部門監管責任,指導督促學校解決傳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落細各項傳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維護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5月20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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