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8年第14號 2018年11月27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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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由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簽發日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啟用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將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封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監製」字樣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監製」。
特此公告。
附件: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樣證式樣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18年11月2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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