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做好京津唐電網淘汰關停煤電機組發電計劃補償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做好京津唐電網淘汰關停煤電機組發電計劃補償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運行〔2018〕1669號
2018年12月20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做好京津唐電網淘汰

關停煤電機組發電計劃補償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運行〔2018〕1669號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委,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河北省發展改革委,華北電網有限公司: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精神,按照《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防範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發改能源〔2017〕1404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經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政府主管部門協商一致,現就做好京津唐電網淘汰關停煤電機組發電計劃補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京津唐電網所屬本地機組及點對網送電煤電機組,在《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防範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發改能源〔2017〕1404號)印發後,由相關省(區、市)政府主管部門納入關停計劃,按期實施關停或認定為應急備用電源,且不參與等容量替代的,可享受發電計劃補償。

二、符合條件的淘汰關停和應急備用煤電機組可享受5年的發電計劃補償,年度補償小時數參考2016—2018年京津唐電網統調煤電機組基數計劃平均小時數確定為3750小時。

三、在年度電力電量平衡方案制定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政府主管部門分別明確本地區應安排發電計劃補償的淘汰關停和應急備用煤電機組清單,華北電網有限公司在提出京津唐電網年度電力電量平衡方案時進行測算和落實,最後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政府主管部門共同研究確認方案。

四、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政府主管部門要完善機制,加強組織,積極推進淘汰關停和應急備用煤電機組的補償計劃參與發電權交易,保障交易順利完成。要以電力安全穩定運行為前提,促進淘汰關停和應急備用煤電機組與清潔能源發電機組、高效環保火電機組進行發電權交易,通過市場化方式優化資源配置。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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