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績效評價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績效評價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財金〔2018〕1043號 2018年8月30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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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出資產業
投資基金績效評價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規範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登記管理工作,發揮好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進一步加強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促進行業高質量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合夥企業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國務院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53號)、《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 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發改財金規〔2016〕2800號)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我委擬開展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績效評價(以下簡稱「績效評價」)工作。本次績效評價是指對在全國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登記系統中登記並完成材料齊備性審核的基金和基金管理人,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的政策目標實現程度、投資管理能力、綜合信用水平、經濟效益等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績效評價的主要意義。是對全國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綜合性評價,區別於主要通過盡職調查等方式對單一基金主體進行的第三方評價和主要考核基金中政府出資部分績效的財政性績效評價。本次評價以系統自動抓取已填報信息和基金管理人自主填報補充信息為主,以發展改革部門或發展改革部門委託的第三方機構抽查為輔,以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基金和基金管理人信用記錄為重要補充,合理確定指標選取範圍及考核權重,重點考核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政策目標實現效果、投資運營情況和信用水平。績效評價與國家宏觀政策導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行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機結合,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國家鼓勵支持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推動基金在支持創新發展和產業升級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二、績效評價的主要目標。旨在貫徹落實國家宏觀政策導向,加強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構建行業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行業高質量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設立目的、基金定位,在堅持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原則的基礎上,通過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進行績效評價,推動基金貫徹國家區域規劃、區域政策、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及其他國家宏觀管理政策,加強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三、績效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基金政策效應、管理效能、信用水平、經濟效益等。績效評價堅持在線實時填報、簡單快捷高效的原則,採用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依託全國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登記系統,由發展改革部門根據基金特點分類組織實施。
四、績效評價的指標設置。績效評價根據基金所處投資階段分為投資期基金評價和退出期基金評價,主要指標分為政策評價、管理評價、信用評價、經濟評價四大類。政策評價主要考核基金投資貫徹國家區域規劃、區域政策、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及其他國家宏觀管理政策的情況,按基金章程、合夥協議和基金協議約定的投資方向的符合度以及引導社會資金參與的財政資金放大倍數;管理評價主要考核基金管理人的規範性和專業性;信用評價主要考核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狀況。此外,針對退出期基金的特點,績效考核在退出期單設了經濟評價指標,對基金收益情況和已投企業運營情況進行考核。
五、績效評價的指標類型。主要有四類,一是系統性指標,由基金管理人填報後系統自動提取;二是自評指標,由基金管理人自主填報,發展改革部門按一定比例重點抽查或確認;三是他評指標,由發展改革部門根據基金登記實際情況填寫;四是獎懲類指標,主要考核基金投向是否符合國家宏觀管理政策、運營是否合法合規,信用水平是否良好等。
六、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基金和基金管理人評價結果除告知基金和基金管理人主體外,部分內容將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並向有關部門、託管機構、社會資本推送;所有基金評價結果向省、市地方政府和基金財政出資方推送。
七、績效評價的組織實施和時限要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按照《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確定的權限範圍組織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人在9月底前通過全國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登記系統完成重大事項更新和績效評價指標填報工作,涉及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核查、確認或填寫等事項的,應於10月上旬完成。
附件: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績效評價指標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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