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持續深入推進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持續深入推進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價格〔2019〕333號
2019年3月14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持續深入推進

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價格〔2019〕3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2018年以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精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 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8〕95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積極開展工作,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取得階段性成效,但總體看降價景區範圍仍然偏小,部分地方落實降價措施力度不夠,價格形成機制和成本監審制度建設剛剛起步。為將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工作持續推向深入,切實抓好各項政策落實,促進旅遊業轉型升級,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現就2019年重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進更大範圍降價。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對2018年以來尚未出台降價措施的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全面開展門票定價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價格評估工作,以「五一」、暑期、「十一」等遊客集中時間段為重要節點,成熟一批、出台一批,降低景區偏高門票價格水平。2019年,原則上完成轄區內所有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5A、4A級景區門票成本監審調查、價格評估調整工作。

二、推動更大力度降價。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指導意見》要求,最大限度清理規範景區不合理支出行為,推行收支信息公開,積極探索發揮審計等部門作用,加強對景區成本的約束。對2018年已經降價,但降價不到位、高定價大折扣等問題仍然突出的景區,要推動進一步降價。

三、強化配套服務價格監管。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從減輕旅遊者景區遊覽全程費用的角度出發,在降低門票價格同時,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壟斷性較強的交通車、纜車、遊船、停車等服務價格監管。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要健全景區相關遊覽服務價格管理制度,在深入開展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基礎上,降低偏高價格。

四、確保降價取得實效。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景區經營管理者切實降低偏高的景區門票及景區內配套遊覽服務價格,不得只降低淡季價格、不降低旺季價格;不得以降低聯票、通票價格替代具體景區門票及遊覽服務項目降價;不得以降低特定售票渠道、特定群體、特定時段價格或實行價格優惠替代普惠降價;不得以經營管理者在政府指導價範圍內自主下浮價格替代政府降價;不得通過不合理設置「園中園」門票,提高其他遊覽服務價格,將門票、相關遊覽服務項目強制捆綁銷售等方式沖減降價實效,搞「明降暗升」。各地應對現行景區門票價格優惠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系統梳理,認真落實好對軍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學生、殘疾人、宗教人士等特定群體的門票減免優惠政策。

五、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在制定出台政策時,要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合作,及時解讀相關政策,宣傳工作成效。注重宣傳效果,必要時要開展深度解讀。要做好重大節假日、旅遊淡旺季轉換期間輿情引導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實行淡、旺季差別價格的景區,應按照《指導意見》要求,將淡旺季價格和執行時間提前向社會公布,做好解釋工作。

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責任感、使命感,深刻認識完善景區門票價格機制對促進旅遊行業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性,把工作抓長抓實,防止懈怠。要進一步完善成本監審和定價制度,健全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落實責任。要建立健全定期調度制度,及時跟蹤評估工作進展情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改進工作,確保2019年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為2020年如期實現《指導意見》確定的工作目標奠定堅實基礎。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通過情況通報、召開現場會、開展實地調研等方式,持續推動各地區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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