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印發《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實驗室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印發《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實驗室管理辦法》的通知 廣電發〔2021〕4號 2021年1月7日 發布機關:廣電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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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印發《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實驗室管理辦法》的通知
廣電發〔2021〕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電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廣電總局直屬各單位,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辦公廳、電影頻道節目中心、中國教育電視台,各有關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
現將《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實驗室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實驗室管理辦法(印發版)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2021年1月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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