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發布應急廣播標準體系的通知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發布應急廣播標準體系的通知
廣電辦發〔2021〕38號
2021年2月8日
發布機關:廣電總局辦公廳
廣電總局網站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發布應急廣播標準體系的通知

廣電辦發〔2021〕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電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中國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廣電總局無線局、監管中心、衛星直播中心、廣科院、規劃院、設計院,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辦公廳、電影頻道節目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發揮標準在應急廣播體系建設中的引領和規範作用,推動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行業高質量創新性發展,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組織研究建立了應急廣播標準體系,現予發布。請結合自身實際,在標準化工作中貫徹執行。

附件:應急廣播標準體系.pdf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

2021年2月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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