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高校田野實習工作的通知

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高校田野實習工作的通知
文物保函〔2019〕357號
2019年4月12日
發布機關:文物局
文物局網站

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高校田野實習工作的通知

文物保函〔2019〕357號

各有關高校:

高校是我國考古專業人才培養的重要陣地,是考古學科和考古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部分高校在考古實習工作中存在指導教師配備不足、實習地點不固定、設施設備不完善、實習標準下降等問題,嚴重影響了考古實習質量。為加強高校考古實習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考古實習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

(一)充分認識考古實習的重要意義,從推進考古學學科發展、培養優秀行業人才的高度出發,將考古實習工作作為教學體系建設、教師考核、學生教育的重要內容,注重在考古實踐中培養學生紮實的專業知識、技術能力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行業作風。

(二)組織考古院系教師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考古發掘管理辦法》《田野考古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及時做好項目申報、組織實施、檢查驗收工作,嚴格執行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技術要求,規範考古資料採集、記錄和整理工作,確保考古實習各環節依法合規。

(三)強調學生為本,科學確定實習地點、實習內容和考核方式,最大限度地滿足田野考古教學需求,注重考古實習的規範化、科學性,弱化教師個人學術興趣影響,不得以應急性基本建設考古項目作為考古專業本科生實習教學課程。

二、加大投入,提升考古實習工作的保障水平

(一)高度重視考古專業教師隊伍建設,保持合理的人才梯隊,鼓勵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考古發掘項目負責人,確保高校滿足考古發掘資質管理的人員數量要求。逐步建立有利於考古實習的教師評價體系,提升帶隊教師在課時計算、績效認定、職稱評定、科研獎勵等方面的測算標準,調動教師承擔考古實習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應將考古實習基地建設作為考古專業院系發展的重要前提,積極聯合地方人民政府、文物部門、考古科研單位等合作共建相對長期、固定的考古實習基地,鼓勵依託大遺址考古、「考古中國」重大研究項目等,開展長期、可持續的教學實習工作,不斷加大基地建設投入,改善田野教學、科研與生活條件,提升考古實習質量。

(三)根據學生實習規模給予教學經費保障,及時購置、更新考古教學和科研設施設備,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建設科技考古實驗室、出土文物保護修復室、文物標本庫房、整理室和陳列室等完善的基礎設施,支持高校參照《考古裝備及設施配備導則(試行)》購置必要的教學設備、考古工具、儀器裝備等,參與考古設施裝備研發。

三、教育為先,確保考古實習工作的教學質量

(一)不斷優化考古實習課程體系,建立健全項目管理、經費使用、檢查驗收等制度;做好年度考古實習方案編制工作,科學確定實習地點、工作區域和發掘面積,明確年度教學目標、技術路線、考評標準和工地現場管理、後勤保障措施等,為實習教師、學生購置必要的意外傷害保險。

(二)針對考古實習需要配置師資力量,保證合理的師生比例;落實帶隊教師(考古發掘項目負責人)負責制,履行崗位責任,嚴禁技術工人、在讀研究生帶隊教學;鼓勵高校聘用田野技術紮實、教學經驗豐富的考古科研或基層考古人員協助教學實習,為學生提供更好的學習輔導。

(三)加強考古工地管理,嚴格按照《考古發掘管理辦法》《田野考古工作規程》等要求,規範田野考古操作流程,實習進場前組織開展學生安全防範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制定考古工地現場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確保人員和文物安全。

(四)重視考古資料整理、報告出版和出土文物移交工作,保證年度考古工作成果及時移交高校資料室、文物庫房或當地文物部門;同時,落實考古資料整理和報告出版的第一責任人、工作方案和進度要求,避免考古資料積壓。

四、加強管理,做好考古實習項目的事中事後監管

(一)請各有關高校根據通知要求,結合自身辦學宗旨及特點,研究制定考古學科建設發展規劃,進一步明確院系建設方向和重點。同時,應將考古實習的工地質量納入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及時組織開展或接受所在地文物部門的項目檢查、驗收,並通過學生評教、教師評學、信息反饋等方式,加強考古實習教學質量的反饋與調控,不斷提升教學質量和效果。

(二)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遊廳/局)切實加強轄區內考古實習項目的檢查和監督,及時了解項目進展情況,支持高校做好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將高校考古實習項目納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主動性考古發掘項目檢查驗收工作,做到2019年度高校考古實習項目檢查全覆蓋。國家文物局將繼續加大高校考古實習項目監管力度,根據各地檢查驗收情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核實,區別處理。

(三)請南京大學、四川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廈門大學、北京聯合大學、首都師範大學、遼寧大學等認真梳理「十三五」期間學生考古實習情況,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抓緊整改,並將整改報告於2019年5月31日前報送我局。我局將根據情況,統籌考慮學生考古實習項目審批和考古發掘資質監管事宜。

國家文物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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