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關於第一至五批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運行評估情況的通報
國家文物局關於第一至五批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運行評估情況的通報 辦人函〔2019〕291號 2019年4月17日 發布機關:文物局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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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各直屬單位,各國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訓示範基地:
按照《國家文物局培訓項目管理辦法》,我局對各國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訓示範基地和局直屬單位申報的自主培訓項目進行了審核,形成了《國家文物局2019年度非財政資助培訓項目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現予印發,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目錄》所列為非財政資助項目,各地可根據文博人才培養需要自願選擇參加有關班次並對培訓情況進行監督。
二、各培訓項目主辦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圍繞培訓主題,科學設置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方法,選好配強師資力量,提高教學水平。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培訓項目全過程管理,落實從嚴治教要求,強化學風建設。
三、要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國家文物局機關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範圍、標準結算,堅持厲行節約,嚴肅財經紀律,不得超範圍、超標準收費。
四、各培訓項目主辦單位要根據培訓主題,在課程設置、師資聘請上與我局有關司室加強溝通。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文物局2019年度非財政資助培訓項目指導目錄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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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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