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活動的通知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活動的通知
辦政函〔2018〕345號
2018年4月17日
發布機關:文物局辦公室
文物局網站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

2018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活動的通知

辦政函〔2018〕3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

為切實做好組織開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活動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深化文物事業改革發展,積極探索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更好提升新時代文物工作傳播力、影響力,推動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文物保護利用傳承的良好氛圍。

二、活動主題及宣傳口號

活動主題:文化遺產的傳播與傳承

宣傳口號:1.加強文物保護利用;2.堅定文化自信 傳承中華文明;3.保護文物人人有責 守望家園你我同行;4.呵護文化遺產 講好中國故事;5.弘揚優秀傳統文化 共享時代美好生活

三、活動安排及要求

(一)國家文物局將在廣東省廣州市組織開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主場城市活動,期間將舉辦「海上絲綢之路:研究 保護 合作」國際學術研討會、文化遺產公開課、第十屆全國青少年文化遺產知識大賽、「丹青記憶 守望家園」美術展等活動。

(二)各地文物部門和文物博物館單位可結合活動主題,參照主場城市活動的形式,因地制宜組織開展相關宣傳活動。

(三)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期間,各地文物部門要根據文物資源狀況和實際接待能力,在確保文物和人員安全前提下,適當延長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時間,鼓勵世界文化遺產地、考古遺址公園、文物保護單位等,面向公眾特別是青少年提供免費或優惠門票及公益講解等服務,普及文物保護知識,擴大文物資源共享。各地文物部門可圍繞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傳承,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公眾體驗傳承活動。

(四)國家文物局將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和中國文物報等媒體,宣傳報道廣州主場城市和各地活動情況,為各地開展的公眾體驗傳承活動提供公益傳播。對於各地具有典型特色的「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活動,國家文物局將予以重點宣傳和推介。

(五)請各地文物部門認真做好有關應急預案,確保公眾和文物安全,確保活動有序開展。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注重實際、講究實效,堅決杜絕鋪張浪費。

請各地於5月8日前提交2018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活動計劃,包括擬組織開展的公眾體驗傳承活動計劃,並於活動結束後及時報送「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活動情況,國家文物局官網、微博微信和中國文物報將擇優登載。

聯繫人: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新聞與宣傳處 范伊然  錢春峰

聯繫電話:010-56792053 56792055

聯繫郵箱:yichanri201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國家文物局官方媒體聯絡方式

      2.各地擬組織開展的公眾體驗傳承活動計劃(報送表格)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

2018年4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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