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 交通運輸部關於認真做好交通運輸領域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國家文物局 交通運輸部關於認真做好交通運輸領域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物普查發〔2024〕42號 制定機關:國家文物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2024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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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文化和旅遊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交通運輸部部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23〕18號,以下簡稱《通知》)和《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總體方案》要求,為進一步做好交通運輸領域不可移動文物的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文物普查工作的重大意義和總體安排
編輯文物普查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範圍是我國境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對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複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此次普查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2023年11月到2024年4月主要任務是建立各級普查機構,確定技術標準和規範,開發普查系統與採集軟件,開展培訓、試點工作;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文物調查;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並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國家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逐級驗收並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文化思想為引領,充分認識開展文物普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切實履行部門職責,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
二、加大力度開展交通運輸領域文物普查
編輯交通運輸是文物普查的重要領域。各級文物行政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協同做好交通運輸領域文物普查工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本級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積極參與本地區文物普查重大問題研究,與同級文物行政部門建立對接機制,及時協調解決文物普查中涉及交通運輸領域的有關事宜。要加大交通運輸領域新發現文物力度,進一步摸排具有歷史價值的古道及沿線歷史遺蹟、驛站、古橋梁、古碼頭、古渡口、老車站、機場、燈塔等交通基礎設施,全面梳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大型交通工程建設養護、交通改革發展、科技創新等方面的代表性見證物,作為普查線索提供給屬地文物行政部門。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充分加強業務指導,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納入普查各階段業務培訓範圍,為交通運輸領域文物普查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在文物認定和價值評估等方面發揮專業作用。要對交通運輸領域的普查線索逐一開展實地調查,符合文物認定標準的,及時認定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納入依法保護範圍。
通過普查,摸清交通運輸領域文物資源狀況,交通運輸部、國家文物局建立並發布交通運輸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為加強保護管理奠定基礎。
三、提升交通運輸領域文物保護利用水平
編輯普查過程中,凡涉及不可移動文物或新發現文物的交通建設工程,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與地方文物行政部門加強溝通,科學選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審批程序。所有普查登記對象,在普查過程中,一律不得拆除、遷移;所有已認定的不可移動文物,實地調查期間,一律不得撤銷。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建立完善常態化文物保護管理合作機制,合力做好交通運輸領域文物保護、環境風貌管控等工作,切實保護好其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文化延續性。要加大交通運輸領域文物的價值挖掘和展示闡釋,探索將橋涵碼頭、驛站會館、燈塔及其他交通基礎設施納入文物主題游徑建設工作,讓更多文物「活起來」。
四、加強文物普查工作宣傳推廣
編輯各級文物行政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共同加強文物普查工作宣傳推廣,發揮交通運輸行業優勢,在車、船、機、路、港、站廣泛宣傳文物普查、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知識與理念、交通文物保護與利用等。交通運輸部將在部網站適時策劃推出相關專題,結合「我家門口那條路」「我們一起去看海」「我家住在長江邊」等活動,做好有關宣傳。人民交通出版傳媒管理有限公司等要策劃出版交通文物系列圖書。中國交通報、中國水運報等交通運輸行業媒體要開設專題專欄,廣泛宣傳報道。文物、交通運輸行業期刊要刊發交通文物普查、保護與開發利用的論文。
五、安排專人對接文物普查事項
編輯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部屬各單位要明確1位分管廳局級領導,指定1名處級負責同志作為聯絡員,配合開展普查工作,協調本地區交通運輸系統相關單位做好普查工作,為普查隊員現場調查提供工作便利條件,及時準確提供文物相關信息,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請於8月10日前將分管領導和聯絡員信息表(見附件)傳真至交通運輸部(政策研究室)。
特此通知。
附件下載:
附件:交通運輸系統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聯絡員信息表
國家文物局 交通運輸部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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