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

新廣電辦發〔2018〕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近期,一些網絡視聽節目製作、播出不規範的問題十分突出。有的節目歪曲、惡搞、醜化經典文藝作品;有的節目擅自截取拼接經典文藝作品、廣播影視節目和網絡原創視聽節目的片段,或者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以篡改原意、斷章取義、惡搞等方式吸引眼球,產生了極壞社會影響。還有一些節目以非法網絡視聽平台及相關非法視聽產品作為冠名,為非法視聽內容在網上流傳提供了渠道。為進一步規範網絡視聽節目的傳播秩序,維護健康清朗的網絡空間,現就有關問題要求如下:

一、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所有視聽節目網站不得製作、傳播歪曲、惡搞、醜化經典文藝作品的節目;不得擅自對經典文藝作品、廣播影視節目、網絡原創視聽節目作重新剪輯、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節目片段拼接成新節目播出;不得傳播編輯後篡改原意產生歧義的作品節目片段。嚴格管理包括網民上傳的類似重編節目,不給存在導向問題、版權問題、內容問題的剪拼改編視聽節目提供傳播渠道。對節目版權方、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影視製作機構投訴的此類節目,要立即做下線處理。

二、加強網上片花、預告片等視聽節目管理。各視聽節目網站播出的片花、預告片所對應的節目必須是合法的廣播影視節目、網絡原創視聽節目。未取得許可證的影視劇、未備案的網絡原創視聽節目,以及被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通報或處理過的廣播影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對應的片花、預告片也不得播出。製作、播出的片花、預告片等節目要堅持正確導向,不能斷章取義、惡搞炒作。不能做「標題黨」,以低俗創意吸引點擊。不得出現包括「未審核」版或「審核刪節」版等不妥內容。

三、加強對各類節目接受冠名、贊助的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接受冠名、贊助等,要事先核驗冠名或贊助方的資質,不得與未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非法開展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機構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網絡直播、冠名、廣告或贊助。

四、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要指導監督轄區內廣播電視機構、視聽節目網站進一步健全節目內容管理制度,把相關管理要求落實到位。加強對網上傳播的剪拼改編節目、片花預告片,以及各類節目接受冠名贊助情況的監聽監看,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對嚴重違規的機構依法處罰。

特此通知。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

2018年3月16日

http://www.sapprft.gov.cn/sapprft/govpublic/6684/17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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