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林草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林草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林規發〔2022〕14號
2022年1月28日
發布機關: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林草局網站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林草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林規發〔2022〕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各計劃單列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大興安嶺集團: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加快推動林草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局研究制定了《林草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附件:林草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22年1月2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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