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印發《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印發《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辦發字〔2021〕66號
2021年8月31日
發布機關: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林草局網站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印發《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辦發字〔2021〕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推動中央層面設定的林草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證照分離」改革全國全覆蓋,我局制定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2021年8月3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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